索引号 11320902014360824G/2025-21811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10-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一审)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一审)服务项目(二次)的供应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4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QNYNCJ-GX(D)-202501-2

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一审)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万元

5、最高限价(费率):工程施工审定价*0.29%。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各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新兴镇、南洋镇),建安费约3965万元。

二标段(盐东镇、黄尖镇),建安费约3975万元。  

供应商允许参与二个标段,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评审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在一标段评审中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可继续参与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二标段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6、采购需求:主要包含新兴镇、南洋镇、盐东镇、黄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施工总投资约为794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至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竣工日期终结。结算审核自镇级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报送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并提供决算会办材料后20天内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如超时,最终审计费按照1000元/天进行扣减,扣完为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从事本工程施工、施工劳务、工程材料供应、施工器械租赁、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相应标段的磋商活动。

9.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磋商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供应商处。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10月24日至202510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规定时间内携带磋商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1901室,联系人:徐女士,联系号码:0515-82838688,15251079112)获取纸质磋商文件,也可采用添加微信并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微信号:18921860026),磋商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4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114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1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 2份;电子版文件:1份。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启现场签收【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格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格材料原件到开启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响应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人信息

   称: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联系方式: 王先生    0515-66690413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1901室

联系方式:徐女士    1892186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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