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达2023年省级以上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及实施方案批复通知(亭农发〔2025〕14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七批)、2024年度(第五批)省以上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及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亭农发〔2024〕105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以上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及实施方案批复(第一批)的通知(亭农发〔2025〕35 号)》等相关文件任务要求,对2024年亭湖区盐东镇博斗家庭农场农机具购置项目等6个项目进行验收,经专家组评审,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联系电话:0515-66871508
附件:2023-2025年财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验收汇总表
2023-2025年财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