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559885/2025-2176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便仓镇 发文日期 2025-10-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2523单元(便仓集镇区)详细规划01-01街区图则调整》批前公示

《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盐城市亭湖区三区三线已启用。为落实市级国空重点项目清单内容,推动便仓镇公交回车场地块开发建设,需编制《盐城市亭湖区2523单元(便仓集镇区)详细规划01-01街区图则调整》,结合土地产权范围和开发边界外地块征收情况对公交回车场等地块的开发用途及开发建设强度作出实施安排。

现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日期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1月9日。欢迎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盐城市亭湖区2523单元(便仓集镇区)详细规划01-01街区图则调整》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煜铭

联系电话:0515-88832149

邮 箱:270309195@qq.com

一、规划范围

拟调整地块位于便仓集镇2523单元01街区,地块位于便仓集镇西侧,盐丰快速路东侧、仓中西路西侧、便仓卫生院北侧,地块范围面积8910平方米。其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面积7636平方米,城镇开发边界外面积1274平方米(已征收)。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年建设部令第146号)

(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

(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

(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版)

(1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11)《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1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 GB/T51328-2018 )

(1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14)《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

(15)《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51286-2018)

(16)《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苏建规〔2012〕76号)

(17)《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1年版)

(18)《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2022年版)》

(19)《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

(20)《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21)《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22)《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

(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2018号)

(2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详细规划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267号)

(25)《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6)《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在编)

(27)《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2523单元(便仓集镇区)详细规划》

(2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

三、规划用地性质与布局

规划将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地块与边界外已征收便仓公交回车场地块统一开发;用地功能由0801机关团体用地调整为0801/120802机关团体用地兼容交通场站用地,该地块配置公交回车场用地不小于1650㎡,公交回车场配套管理办公用房可与其他机关团体用地共建。

结合实际需求0801存量利用机关团体用地、面积缩小。北侧0709/0801、东侧120803公共停车场功能维持不变。

四、地块管控

机关团体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8m,地块配置公交回车场用地不小于1650㎡,配套管理办公用房可与其他机关团体用地共建,回车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00-150㎡;公共停车场为生态停车场,绿地率≥75%。

五、支撑体系

1、道路交通规划

地块主要依托西侧盐丰快速路,对外联系交通便捷,东部通过支路-仓中西路联系便仓镇区。

规划加强地块内部道路与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地块主要出入口应预留足够的用地,满足安全、消防、运维及应急管理的需求;主要出入口转弯半径建议按照 9 米控制,保障载重10吨以内的检修车辆、消防车等安全通行。

参照《盐城市区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准则(试行)》,规划地块配建机动车位不低于1.8 辆/100 ㎡建筑面积。

2、竖向规划

现场地势平坦,结合场地排水需要组织竖向规划,规划室外地坪标高不低于3.0米。在具体规划与设计时,需结合周边道路和用地统筹考虑设计标高。

3、市政工程规划

维持现状区域供水,区域供水管沿开放大道引入。进水管由周边市政管网接入,市政供水用于规划区生活及室内、外消防。

规划地块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规划沿仓中西路铺设污水支管布,管径为DN300-400,污水经统一收集后排至便仓污水厂集中处理。

雨水就近排放至内河水体。

规划电源为西侧规划220kV牡丹变及现状35kV便仓变,规划形成环状供电网,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规划光纤接入,同步覆盖5G网络。建立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电子监测系统。

范围内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其中餐厨垃圾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送至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禁止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通过环保收运车分类收运至垃圾分拣中心,可回收垃圾分拣后直接送至回收企业,其他垃圾压缩后送往盐城市静脉产业园的生活垃圾焚烧厂。

4、防灾减灾

规划防洪标准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执行,防洪设防标准:50 年一遇。排涝标准远期为20年一遇,确保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每时段(以1小时为一时段)不超过河道控制水位。

由便仓消防站负责规划区的消防。地块内部应留出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 4 米。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5g,重点工程、城市生命线工程、学校、医院按规定提高设防标准。以就近疏散为主要原则,以盐丰快速路、仓中路等作为主要避震疏散与救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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