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1.采购人: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
2.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仓中路
3.联系电话:13851341018
4.联系人:蔡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东进国际装饰城1号楼7楼
3.联系电话:13770048393
4.联系人:宋女士
三、项目名称
便仓镇部分重要路段(仓中路、花园路)市容秩序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四、公告期限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18:00时
五、意见反馈时限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18:00时
六、意见反馈要求方式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25年10月16日18:00时前送至我单位,逾期不受理(如邮寄,2025年10月16日18:00时之后到达本单位的邮件将不再受理)。
2025年10月11日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便仓镇部分重要路段(仓中路、花园路)市容秩序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2、外包区域: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境内。
3、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4、外包内容
组织安全巡查,实施市容管理。对各类市容秩序、城市设施的缺陷、缺失及违法行为发现、劝说、上报,全天候确保市、区等各类考核中不失分。管理时段一般为:上午:7:00---下午6:00。工作时间的安排以达到管理工作目标和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准。
组织安全巡查应落实下列(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巡查事项,杜绝街区安全事故。
(1)安全巡查人员应两人以上一组,在服务区域按规定的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对规定的管理路段进行安全巡查,辖区重点路段保持不间断巡查,避免巡查盲区,造成管理疏漏。
(2)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在劝说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
(3)对临街面施工门市,应主动劝说商户设置围挡,提醒周边行人注意安全。
(4)对路段附近的高楼外墙字体要定时巡查,防止出现脱落现象。如遇大风天气,应当重点观察路段区域高空楼宇的玻璃窗是否正常,有无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
(5)对所属路段的公共设施应当及时巡查,发现破损的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积极跟进,确保无安全隐患。
(6)及时发现、劝说临街门店、住户私拉乱接各类电线进行充电或运行电器等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等行为。
(7)安全巡查执勤后要按时填写巡查工作日志及各类文书报表,材料归档备查。
(8)落实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三次,并留档保存。
实施市容管理应及时发现、劝说、上报、跟踪下列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
(2)流动商贩流动经营行为。及时劝说、引导流动商贩到指定的疏导点规范摆放或入店、入场经营,非便仓镇居民的流动商贩劝说离开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管辖区域;完成便仓镇居民的流动商贩的登记,并与居民所在社区、镇交接。
(3)未经批准的沿街派发商业性宣传品、户外走秀、使用高音喇叭叫卖、设置户外广告、落地灯箱招牌以及从事促销、展览、咨询等行为。非便仓镇居民的,劝说离开出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管辖区域。
(4)占用盲道和人行道停车、乱停放车辆的行为。引导驾驶人规范停车,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清除可视范围的“牛皮癣”(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地面、设施、橱窗等表面张贴、刻画、涂写的非法广告及宣传品、通讯号码、以及其所产生的污垢,各种非法张贴在公共信息广告张贴栏以外的纸质或胶质等广告)。
(6)损坏交通设施、道路路面、路灯设施、排(污)水设施、花坛、绿地、树木等行为。
(7)乱倒生产、生活垃圾和淤泥渣土等行为。
(8)从事卜卦、算命、赌博、乞讨、卖艺等行为。
(9)擅自从事开挖道路、建筑物外部装修装饰、增设或调整公共设施、乱拉乱接管线等行为。
(10)其他涉及的城市部件和事件的事项。
(11)听从招标人的调遣,完成招标人交付的其他管理任务。
5、其它事项
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定期与不定期)中标人管理服务工作。
5.2中标人
(1)中标人不得将该业务转包给第三方。接受招标人对服务区的路段进行抽查和验收,并对招标人提出的意见及时完成并回复。
(2)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3)中标人按当地政府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办理相关的入职及保险手续。
(4)对管理路段的公共设施完好率要及时向招标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