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建设法治税务,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权力运行、服务中心工作,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现将亭湖区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区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载体,认真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为深化依法治税新实践、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筑牢思想根基。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以赴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牢固树立“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坚决防止越权减免税,严守财经纪律、压实收入质量,依法依规征收,应收尽收,税费同管。2024年区局完成各项收入200.55亿元(其中盐南分局82.11亿元),其中税收91.09亿元(其中盐南分局37.73亿元),社保非税收入109.46亿元(其中盐南分局43.85亿元)为保障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打好基础。
2.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地,突出精准推送,提升宣传辅导效力。落实“四个有人管”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政策找人”精准辅导。切实减负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支持金融资本市场等各类税费优惠政策,有力地稳定预期,激励创新,赋能发展。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成立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季度分析联席会议,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营商环境指标位于全市前列。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税收征管制度建设。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局的相关规定,从推进征管改革、提升风险管理等维度制定本级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各项税收征管制度落实。
2.开展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按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及时收集并快速上报政策口径、征管操作、风险隐患、税费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基层在税收征管中碰到的政策争议,预防执法风险,规范税收执法。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市局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大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集体决策等程序,经党委会研究确定。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聘请外部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打造内外结合、知识互补的法律人才队伍,为区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疑难法律问题、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税收执法行为指导等法制工作提供专业意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促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实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同时加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不断提高法治审核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
(五)提升税收信息化能力
1.大力推行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依托业务完备、操作便捷、用户众多的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覆盖各类业务事项,提供在线申报自动取数、自动预填、自动算税及信息服务个性定制等功能,实现绝大部分税费事项网上办理。推广应用“江苏税务”掌上App,拓展预约取号、缴款退税、代开发票等线上办税新场景。
2.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赋额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发票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具、交付、查验发票,享受“一站式”服务。推广规则开放、标准统一的乐企服务平台,打造以“数电票”为核心的数据互联通道,推动企业业务、财务、税务融合贯通。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前期的工作基础上,依托“全方位、立体化”,打造执法公示立体化公开全覆盖载体,确保税收执法透明;规范执法文书、执法用语、记录重点事项等手段应用,实现执法全过程和可回溯管理;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进一步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障作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首违不罚”,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 “首违不罚”清单,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努力做到执法“一把尺子”。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办理各类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试行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研究案件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创新开展“模拟法庭”,组织多次集体分析研判,全年共1件行政应诉案件,一审胜诉。
2.建立健全税务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在司法拍卖、民间借贷孳息等方面的管理协作,与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共同学习危害税收征管罪两高解释;在涉税司法审判中,为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供税收政策解释,维护国家税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完善税费协同共治。落实落细《关于加快构建“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工作格局试点实施方案》,辅导机关事业单位熟悉线上退费流程。加强社保费户籍管理。扎实推动基础事项网格管,制定包含5个方面48小类的《基础事项网格化清单》,完成10.58万余条任务,清理基础数据2008条。推进税务网格与共治网格贯通联动,引导共治网格及时“吹哨”税务网格,税费征管保障新模式效应初步显现。
(八)强化权利运行监督制约
1.强化“两权”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质效,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税收执法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综合效能和系统内部风险防范综合能力。定期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深入开展二手房交易、土增税台账、扬尘环保税等专项督察工作,配合做好各类外部审计督察工作。积极落实市局尽职免责清单。
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畅通公开电话、电子邮箱、12366等渠道,接受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依托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市局官方网站等,将各项税收法律规章制度、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欠税情况及时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加强干部廉政教育。组织“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开展“廉政月谈”、“双覆盖廉政谈话”。做实“纪检委员时间”, 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青年理论学习、支部活动和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聚焦“领导干部、普通党员、青年干部、离退休党员”四类群体,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
3.严格开展执纪监督。开展明查暗访、违规吃喝、不当交往等纪律作风专项治理,深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严密构建干部职工身边的监督网格。规范“八小时之外”行为,实施饮酒报备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通报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积极开展税法宣传。常态化开展“政企大走访”,承办市局、市工商联“春雨润苗”活动。税收宣传进“盐城马拉松”、非遗“八大碗”、枯枝牡丹园等系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册,举办线上线下专项培训9场。发送税费优惠政策、新电局提示提醒、催报催缴短信30万条,推送红利账单2.6万条,完成1449份纳税人需求问卷调查。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服务新质生产力等主题,聚焦税收热点话题,在中央级媒体上宣传13篇次。加大新媒体渠道税收宣传力度,在江苏税务和盐城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作品11篇。
2.以信用建设推进税法遵从度。结合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企业及个体纳税信用评价及风险防控工作。有效发挥税费信用信息对于解决融资难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积极运用纳税信用,开展银税互动,持续推进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信用监管融入税费征管,强化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规范税务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新任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要求,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4年度新入职的税务干部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合规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强化执法人员识别、防范、化解涉税法律风险的能力。2024年度1人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1人通过税务师考试。组织市局尽职免责清单培训,打消干部“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思想顾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2.积极参加法治宣传。区税务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参加区委法治办组织的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及税费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法宣在线”网络普法知识答题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定政治站位,深学细照明主责
1.筑牢政治机关属性。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持专题学习,交流研讨,推动各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2.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统筹与落实闭环推动、深学与细悟互促并重、调查与沟通统筹管理、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机制,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强化警示教育,上专题党课,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3.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履行抓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7·29”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巡察整改事项、绩效考核指标、年初重点工作,摸排“必做必落实”事项,将管党治党整体要求和压力传导贯穿税收工作全环节。
(二)树牢法治思维,依法尽职履责
1.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靠前指挥,重大任务亲自督导、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区税务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听取法治税务工作汇报,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治税工作新格局。
2.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严格遵循宪法和党章,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制度从严引领和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十个坚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化党委与纪检组会商机制,围绕推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深化征管改革落实情况、“两权运行”日常监督等重点事项,持续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3.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抓好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推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中的作用。
(三)规范执法行为,持之以恒强法治
1.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税能力。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执行税收执法程序,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推进税务争议解决。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争议解决机制,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税务争议。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税务司法协作机制,共同维护税收秩序。
3.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重视税务法治人才培养,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税务干部的法律专业素养。完善税务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为税务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提高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行政复议及诉讼工作形式严格,内容严肃,对法律知识及税收业务知识均有较高要求,目前区局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法律素养相对不足,应对复议诉讼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法治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形式较为单一。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亭湖区税务局将秉承法治理念、扛牢主体责任、深化征管改革,以实际工作成效助推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法律素养,从案例中积累经验,多向市局法制部门及法律顾问学习,提升复议诉讼应对能力,全面落实新行政复议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挖掘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把取得律师资格证、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纳入公职律师队伍,调动参加涉税案件司法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和税务人员执法能力。
(二)坚持依法治税,提升政策综合实效
积极做好“以税资政”,立足全局,综合协调处理多税种间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牵头落实好各项税惠政策,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深化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做好向上级局、地方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的报送;研究“一政策一方案”精准推送,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进行识别和匹配,“一对一”开展全流程、递进式、差异化地精准推送工作,确保政策直达“无死角”。
(三)强化内控监督,落实税收执法责任
把内控机制建设和开展执法督察作为加强自我监督的重要抓手,加强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促进整改落实,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在责任追究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发展方向和基层实际的正向激励措施,鼓励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四)持续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管理效能
以土增税清算为切入口,进一步深化与发改委、自规、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提升土增税清算质效,编制适用于本局范围内的指导案例,打造土增税清算样本,降低执法风险和复议应诉风险。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探索实践融合“说理式”执法,落实华东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推进执法观念转变,使得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