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02468287107W/2024-1996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新洋街道 发文日期 2024-09-0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理

一、发证范围

主要有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共7类19种公共场所。

本次镇(街道)赋权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范围:1、房间数小于20个的宾馆、旅店、招待所;2、经营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公共浴室,(或无浴池、无公共用品用具的普浴)公共浴室: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不包括婴儿洗浴。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A4纸);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3、周围环境平面图、经营项目布局及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5、公章(与营业执照上单位名称一致)。

三、办理地址

  开放大道155号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楼202室,联系方式1835127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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