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48K/2024-20142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亭湖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9-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告知书

全区水稻种植户们:

亭湖区2024年稻谷补贴按照《盐城市市区2024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盐财建〔202489号)执行,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贴原则和标准

补贴遵循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规范透明以及谁种粮谁受益原则,重点对稻谷实际生产者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直播稻30元/亩、非直播稻110元/亩。

       二、补贴范围

1﹒农户种植的,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中实际种植水稻的面积为准。

2﹒规模稻谷生产者,以不超过土地流转协议面积中的实际种植水稻面积为准,土地流转协议需经村(居)委会及以上有权部门见证。

3﹒对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以及重金属污染区不给予补贴,以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补贴对象

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对象为2024年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补贴主体不得重复。

四、补贴流程

1、登记核实。由村(居)委会和区直单位负责,经农户或承包户签字确认。镇(经济区、街道)级核查全覆盖,区级组织抽查。

2、公开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同时在行政村、镇公示栏一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举报电话,区财政局:66690325、区农业农村局:89880406

3、资金发放。通过一卡通平台一次性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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