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公告
现有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证1本(证件编号:10090199055)遗失,予以公告作废。公告期限(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0月2日)。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