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亭人社〔2024〕14号)文件精神,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务协议期限为1个月,1个月期满后退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共环境卫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
新洋街道办事处盐电社区居民委员会:治安巡防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工伤保险,签订劳务协议。
三、资格条件
具有亭湖区户籍或者在本地居住但户籍不在亭湖的劳动力,初中及以上文化,同时必须是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10日
新洋社区:新富路北城馨园11号楼二楼。
盐电社区:盐青路65号水岸华庭20幢3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聘用
(一)核查。用人单位将报名人员信息报街道,街道汇总名单报亭湖区人社局进行就业困难身份核查。
(二)面试。由用人单位对通过就业困难身份核查的报名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由区人社局统一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六、招聘咨询电话
新洋社区:13770028482
盐电社区:18351276857
七、监督电话
新洋街道纪工委: 0515-69931977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新洋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