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02468287107W/2024-1914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新洋街道 发文日期 2024-06-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新洋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亭人社〔2024〕14号)文件精神,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务协议期限为1个月,1个月期满后退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共环境卫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

新洋街道办事处盐电社区居民委员会:治安巡防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工伤保险,签订劳务协议。

三、资格条件

具有亭湖区户籍或者在本地居住但户籍不在亭湖的劳动力,初中及以上文化,同时必须是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10日 

新洋社区:新富路北城馨园11号楼二楼。

盐电社区:盐青路65号水岸华庭20幢3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聘用

(一)核查。用人单位将报名人员信息报街道,街道汇总名单报亭湖区人社局进行就业困难身份核查。

(二)面试。由用人单位对通过就业困难身份核查的报名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由区人社局统一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六、招聘咨询电话

新洋社区:13770028482

盐电社区:18351276857

七、监督电话

新洋街道纪工委: 0515-69931977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新洋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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