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71X7/2024-19313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4-06-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举办“逐梦亭湖•智创未来”2024•亭湖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区党(工)委,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扎实开展“科技创新攻坚年”活动,大力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亭创新创业,不断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水平,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亭湖新篇章,经研究,决定举办“逐梦亭湖·智创未来”2024·亭湖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逐梦亭湖 智创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46月—9

三、参赛对象

分为人才团队组、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和“创青春”创新创业组四个组别进行比赛。

(一)人才团队组参赛条件

有意到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海外知名高校留学归国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人才应有较强创业愿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2.创业项目应重点围绕我区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型交通等主导产业,建材等传统产业,机器人等未来产业的“4+1+1”产业体系,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

3.创业项目赛后6个月内在亭湖创办企业,参赛者应为创办企业主要负责人;

4.有创业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支持。

(二)初创企业组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工商注册时间在202311日(含)之后,注册地址在我区境内。

(三)成长企业组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在我区境内。

(四)“创青春”创新创业组参赛条件

1.个人参赛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已注册企业的,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

2.未注册企业的,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与相关证书或证明一致;

3.由2人及以上团队参赛的,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含),且团队中30周岁(含)以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年龄划分以202441日为界。

已经获得往届市、区科技创新创业比赛一、二、三等奖的人才团队,不再参加人才团队组比赛。企业组技术创新内容相同或相近且获得过市赛推荐的项目不再参加本届大赛;获得区赛奖励但未获市赛推荐的项目,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但区级不再奖励,获得较高名次的可作为市赛推荐项目。

四、实施步骤

大赛分注册报名、审核确认、组织比赛,根据亭湖赛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市行业复赛、专场比赛和总决赛。

(一)报名

参赛人才团队和企业登录大赛官网(网址:https://baoming.jscyds.cn/yc/sign/signIn)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参赛注册截止日期和报名截止日期分别为2024715日和720日。

(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对照参赛条件,对报名注册的参赛团队和企业进行审核和资格确认。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24722日。

(三)组织比赛

1.赛事组织。由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共青团区委员会按照人才(团队)组、企业组(初创企业、成长企业)、“创青春”创新创业组3组分别进行比赛,包括现场比赛、审核及推荐等环节。

2.评审程序。以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比赛现场全程录像,分自我展示、专家提问、评委打分三个环节,根据答辩评审情况确定每个参赛项目得分。

完成时间:730日前。

五、奖项设置

(一)人才(团队)组

共设置奖项14个: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8个。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领取奖金需赛后6个月内在我区注册成立企业)。

(二)企业组(初创企业、成长企业)

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各设置奖项9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

(三)“创青春”创新创业组

共设置奖项8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三等奖0.2万元。

(四)优秀组织奖

共设置奖项3个,对大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大赛主办方对盐城市外的人才团队组,每个团队提供1位参赛选手2000元的交通补助,并免费提供赛事期间的食宿。

六、配套政策

(一)落户资助。获得市总决赛一、二、三等奖且落户我区创业的人才团队(企业),入选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的,分别给予不低于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对获得市总决赛一、二等奖且落地实施的项目,符合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后补助项目要求的,最高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助。

(二)融资扶持。在市总决赛中获奖人才团队在我区注册成立企业,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主办方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获奖企业优先给予“苏科贷”等资金支持。

(三)培育孵化。在市总决赛中获奖人才团队和初创企业,优先推荐入驻孵化器、众创空间、留创园,3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和足够面积的创业场所,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服务保障。入选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的,我区安排人才公寓,优先安排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在住房保障、医疗保健等方面提供“八个一”配套服务。

(五)大赛推荐。大赛优质项目推荐参加第五届中国•盐城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复赛、专场比赛和市决赛。市总决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和江苏省“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

七、组织机构

大赛由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盐城市亭湖区科学技术局、共青团盐城市亭湖区委员会和亭湖科技镇长团共同主办,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承办,“创青春”创新创业组由团区委具体承办,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大赛日常事务。

联系方式:区科技局:刘红生,89881214,徐飞,89881224

     团区委:陈祥之,66690930

     区委组织部:李双园,89881019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亭湖五届创新创业大赛镇(街道、经济区)

比赛名额分配表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亭湖区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盐城市亭湖区委员会

2024621

 

 

附件

亭湖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

镇(街道、经济区)比赛名额分配表

 

地 区

人才团队

初创企业

成长企业

“创青春”

创新创业组

合 计

环科城

10

11(含街道)

13(含街道)

2

36

新洋经济区

6

4

4

1

15

南洋镇

4

2

2

1

9

盐东镇

4

2

2

1

9

黄尖镇

4

1

1

1

7

新兴镇

4

2

2

1

9

便仓镇

4

1

1

1

7

大洋街道

2

1

1

1

5

五星街道

2

1

1

1

5

文峰街道

2

1

1

1

5

先锋街道

2

1

1

1

5

毓龙街道

2

1

1

1

5

东亭湖街道

4

5

6

1

5

宝瓶湖街道

3

6

7

1

4

合 计

53

28

30

15

126

说明:人才团队中省外、境外数不少于总数的80%

 

 

打印 关闭
文字解读
政策文件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