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五味楼改造及图书馆搬迁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五味楼改造及图书馆搬迁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
3、工程规模: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五味楼改造及图书馆搬迁工程。工程控制价14.99万元。
4、计划工期: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招标范围: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五味楼改造及图书馆搬迁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处查处有行政处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5、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2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6 月 14日至2024年 6 月 21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范公路99号金座广场A-710。
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 6 月21 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并获取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 月 25 日 15:00时
2.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路99号金座广场A-710】
六、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镇区信息公开-区教育局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现场踏勘要求:各投标人勘察现场人员须于2024年 6 月 21 日上午8:30至11:30至工程实施现场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成先生,联系电话:13401775510)。并由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在确认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开标当日请将勘察现场确认单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各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地方矛盾)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旭日路4号
联系人:成先生
电话:0515-6900662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范公路99号金座广场A座710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38058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