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4-18724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4-03-08
文号 亭政办发〔2024〕1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亭湖区推进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
试验区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亭湖区推进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亭湖区推进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

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实质化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亭湖区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和我区《绿色金融促进亭湖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特制定2024年度亭湖区推进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一)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初步建成。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在绿色金融政策制度、组织架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建成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绿色金融生态服务体系;培育优秀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形成一批绿色金融行业标杆。

(二)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绿色融资总量和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融资余额稳步增长;绿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余额显著增长;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担保、绿色租赁等业务稳健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涌现,绿色产业融资环境逐渐完善。

(三)绿色金融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全面助力亭湖形成具有创新氛围的绿色金融发展环境,发挥绿色金融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的功能。推动制定区内绿色金融相关标准,支持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水平,高质量建设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助力盐城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不断丰富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适当开发碳金融产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亭湖方案。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绿色金融机构

制定一套亭湖区绿色金融机构评定标准并正式发文;培育包括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内的绿色金融服务机构,支持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水平,2024年打造至少2家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银行,形成绿色金融行业标杆。(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金服公司、驻区银行机构)

(二)制定绿色主体认证标准并建立绿色企业库

出台一套绿色企业主体认证标准,制定绿色企业认定准则及企业环境表现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该认证标准遴选企业,建立首年50家左右亭湖区“绿色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综合企业库”,并入库央行江苏省行“央行资金重点支持绿色企业名录库”,为绿色资金流向提供指引。实施企业库动态管理,制定一套绿色企业库动态管理办法,定期评估企业的环境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表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金融机构)

(三)发行绿色债券

支持区内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以及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银行间债券融资工具融资,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2024年至少成功发行绿色债券(含碳中和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6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国有企业)

(四)提升绿色信贷规模

为企业提供措施精准化、力度精确化、服务精细化的绿色金融服务,向“绿色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综合企业库”中企业积极推广“苏碳融”“环保贷”“节水贷”“光伏贷”等绿色信贷产品,年末全区绿色信贷余额达190亿元。(责任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创新碳汇挂钩贷款

基于亭湖当地生态价值和可再生能源条件,支持绿地和湿地保护建设和生态修复,提供林业碳汇融资支持,落地亭湖区内的碳汇挂钩金融产品1单。(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区发改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黄尖镇、各金融机构)

(六)打造绿色零碳产业园

加快环保科技城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双碳示范试点园等建设,支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绿色产业基地建设,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绿色产业园;围绕支撑碳金融、碳账户、碳资产管理等的第三方服务,积极推动研究、评估、盘查、核查、认证等机构入驻,在区内逐步形成“双碳”一站式服务的初步功能,2024年落地国际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服务机构、绿色金融与碳金融学术研究机构、绿色金融评估认证机构各1家。(责任单位:环保科技城、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七)创建绿色工厂

支持各园区研发运用全链条绿色制造技术,提升园区循环化改造水平,加速推进绿色转型和节能降碳,推动电子信息、绿色环保和新型交通产业的绿色集群化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2024年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累计7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交通局、亭湖生态环境局)

(八)打造“产融一体”展示空间

结合环科城双碳大厦建设,2024年着力打造体现“绿、碳、金、城”四位一体的,集合技术介绍、产业招商、双碳服务、绿金展示四重功能的展示空间。通过展馆助力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宣传,支撑环科城“双碳”服务集聚,打造亭湖绿色新名片。(责任单位:环保科技城、区发改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九)支持绿色生态圈建设

推进低碳社区、绿色基建及保障房、老旧小区节能低碳改造项目;推进绿色生态湿地旅游区建设;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项目;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项目。(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文广旅局、亭湖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大块)

(十)提高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水平

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内部绿色金融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实绿色金融人才储备,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绿色金融业务培训4场;畅通绿色金融服务渠道,召开绿色项目(企业)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合作交流会1场;围绕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配套产品、服务方式等开展数据整理和整合,对接江苏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区内绿色金融综合线上服务平台,集政策公布、信息公开、业务办理于一身,为企业绿色投融资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金融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亭湖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和协调推进。建立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与推进会议,加强绿色金融与市、区绿色发展和双碳行动方案等的协同。各牵头单位要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责任单位要全力配合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

(二)强化工作督办。由亭湖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照各项任务,逐一明确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年初推进、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定期跟踪督办绿色金融创新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金融机构要讲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故事,积极宣传典型实践案例,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做好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金融政策措施解读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为绿色金融创新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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