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18181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1-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核准郑寿桂等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

各镇(街道)退服站: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办发〔201111)规定,对相关单位上报材料审批后,经逐级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备案,郑寿桂14(名单见附件)符合享受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请各大块按照名落实补助经费按现有同类人员支出渠道解决享受待遇时间从局审核通过次月开始,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盐东镇: 郑寿桂  202311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彭国华  202310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张跃军  202312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黄尖镇:杨登权  20241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南洋镇:季兆山  20241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陈德荣  20242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陈士连  20241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20241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新兴镇:张茂刚  20242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五星街道

刘曰龙  20241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文峰街道:

周学华  202312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毓龙街道:

张金武  20241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东亭湖街道:

时修勇  20241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宝瓶湖街道:

蔡汉武  202311起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盐城市亭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116

关于核准郑寿桂等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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