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拟聘任刘涛等11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以上报单位为人员单位):
刘 涛 区人大
卢瑞中 区政协
杨天明 区纪委监委
皋 良 区纪委监委
周贵娟 区检察院
吴 春 区检察院
丁 婕 区工信局
马利华 区商务局
季明明 区商务局
井 宁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颜书林 江苏济洲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可向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5-68082164 邮 箱:ycthfzb@163.com
通信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路35号)
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