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盐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盐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亭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为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强我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明确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流程,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现对《盐城市亭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