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02468287107W/2023-1794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亭湖区新洋街道 发文日期 2023-09-0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新洋经济区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洋经济区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内容:新洋经济区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要求日常工作人员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长1名、厨师1名、服务员3名、切配人员1名、勤杂工3名】。其中食材、水、电、气等原材料供应由招标人负责,食堂就餐安排统一由招标人负责。

4、资金来源: 自筹

    5、采购预算:约76万元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经采购人考核优秀后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服务期限内,经采购人考核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且不服从采购人安排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三、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食堂劳务外包。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人厨师要求: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信用中国(江苏盐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时,以北京时间为准)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鲁艺路8号虹景苑1幢二楼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13584773051同微信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15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752224211

2、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鲁艺路8号虹景苑1幢二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周晓丽

电    话:1358477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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