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物业服务中心,南洋镇、新兴镇、黄尖镇、便仓镇建设服务中心,盐东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要求,今后三年规模住宅小区(有4栋以上住宅楼)业主自治组织组建运行率要达100%,2023年底全市规模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组建运行率达到30%以上,2024年底达到70%以上,2025年底达到100%。根据这一要求,我局物管中心梳理了全区规模小区名单及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情况,并按照3:4:3的要求,测算了全区2023年各街道(镇)仍需成立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务,现分解下达给各大块(详见附表),请各街道(镇)物管条线的同志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汇报,作出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推进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的选举成立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深入学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积极履职,依法履职。
特此通知。
附件:亭湖区2023年规模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组建任务分解下达表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