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3 15:15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分局、相关职能科室:

近期,市领导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情况检查了三次,检查中发现了部分隐患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如气瓶充装单位对非自有钢瓶进行充装,发现充装无二维码标识的钢瓶,场站二道门处有多只自提自充的钢瓶未“赋码建档”等问题。为持续做好燃气安全工作,同时做到举一反三,不留监管死角盲区,根据局主要领导意见,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加大对气瓶充装单位、“灶管阀”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

2、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监督抽检的频次,继续加大排查力度,查清辖区内"灶管阀"经营者的底数。

3、多种方式宣传燃气气瓶安全知识,积极引导教育广大经营者建立进货检验制度,杜绝采购和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产品。

4、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充装气瓶、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违规充装、生产、销售不合格"灶管阀"产品的违法行为。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