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100XM/2023-1841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8-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29”机械伤害事故评估情况报告

2022年3月29日上午09时左右,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文轩府一期项目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重伤事故。事故共造成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5万元。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积极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要求,形成了《文轩府一期项目工程“3·29”机械伤害重伤事故评估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2022年3月29日约9点,工程进入粉刷阶段。3#楼外粉班组胡文中,操作砂浆搅拌机,在搅拌及释放干粉砂浆斜穿过齿轮,操作人员事发时穿的长卦,当天由于风速较大,衣服被齿轮搅到连同胳膊扯进干粉砂浆搅拌机内。

事故发生后,现场生产经理顾金山立即关闭搅拌机电源并向周明辉呼救。周明辉立即安排现场车辆将伤者送至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当日上午应当事人执意要求,转送至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治疗。目前,该受伤工人进行了截肢手术,已无生命危险。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伤者安全意识淡漠,对机械性能不熟悉,实际操作不当;机械缺少防护罩,存在安全风险。本起事故违反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第2.0.3、2.0.4规定:“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和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械使用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二)间接原因

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轩府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安全管理缺失,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未能落实到实处,对机械操作人员没有专项安全交底。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巡查不到位,对砂浆罐(自带砂浆搅拌机)齿轮位置缺少防护罩未提出检查整改。

三、事故责任追究评估

事故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追究已到位。

(一)   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1、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胡文中,男,39岁,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轩府项目工人。该当事人安全意识淡漠,对机械性能不熟悉,施工操作不当。鉴于其在事故中受伤,责任不予追究。

2、其他人员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蒯大胜、吴从升、姜冠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查不到位,对砂浆罐(自带砂浆搅拌机),齿轮位置缺少防护罩未提出检查整改。建议由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将处理情况报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按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蒯大胜、吴从升、姜冠全三人处以罚金并在集团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二)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未能落实到实处,对机械操作人员没有专项安全交底;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巡查不到位,对砂浆罐(自带砂浆搅拌机)齿轮位置缺少防护罩未提出检查整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报告建议由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警示约谈。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0月10日对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进行警示约谈。

四、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评估

按调查报告要求,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

1、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施工机械的现场管理,杜绝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江苏翔远文轩府项目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部及相关管理人员要切实督促劳务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了属地监管职责

东亭湖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认真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三)进一步加大了部门监管力度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警示约谈。同时,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职能分工,进一步强化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抽查了建筑施工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情况确保安全防控闭环管理。


特此汇报。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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