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气瓶充装单位:
近期,我区东亭湖街道南林小区一出租房发生液化气爆燃事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燃气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燃气安全工作,结合省市要求,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落实安全总监、安全员责任。形成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2.严格落实“阳光充装”管理,确保硬件投入,推动充装视频公示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务必按照“一瓶一码、一扫一充”要求,严格落实气瓶扫码登记全链条溯源管理。
3.严禁充装不符合要求的各类气瓶,充装单位检查发现的超期未检的气瓶应及时送检;检查发现的翻新气瓶、应报废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立即自行或送至气瓶检验机构消除其使用功能,并向气瓶使用登记机关报告,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4.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充装行为。提高充装、检查人员辨识气瓶隐患的能力,严格落实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是否有超期未检气瓶、翻新气瓶、应报废气瓶、未赋码建档气瓶以及瓶阀有无泄漏。场站内的气瓶按照要求分区有序存放。
5.继续开展50Kg旧标准瓶阀气液两相瓶召回整改工作。瓶阀禁止安装转换接头。已安装转换接头的充装前要清除转换接头,充装后也不得向用户提供转换头,气瓶在检验机构定期检验更换新阀时,不得提供转换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