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
登记对象为亭湖区随迁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的。
二、时间
7 月 24 日至 8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3:00—6:00
(节假日除外)。
三、地点
亭湖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盐城市滨河路初级中学,原第四中学,地址:毓龙西路西影巷 3 号)。
四、程序
1.申请登记者持居住区域的居住证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 明(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登记处领取《随迁人员子女就读学校申请表》并如实逐项填写。
2.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一周内相关学校通知家长办理入学手续。
五、注意事项
1. “小年龄”(2017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2.申请登记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教育局的统一安置。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