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协会,气瓶充装单位:
6月21日20时40分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一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截至目前,事故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燃气安全工作,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应当依法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填写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客观、真实地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加强对本单位充装、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辨识气瓶隐患的能力,严格落实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是否有超期未检气瓶、翻新气瓶、应报废气瓶、未赋码建档气瓶以及瓶阀有无泄漏等。充装单位检查发现的超期未检的燃气气瓶,应当及时送检;检查发现的翻新气瓶、应报废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立即自行或送至气瓶检验机构消除其使用功能,并向气瓶使用登记机关报告,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充装单位应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告知气体用户,若发现气瓶泄漏应立即开窗通风并关闭气瓶阀门;若发现角阀损坏,应立即疏散并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人士处置,不得私自处理。充装单位在对燃气用户进行检查时发现气瓶存放不符合规定的,尤其是存放量、通风性、独立性、间距、防火方面有问题的,要及时书面向相关部门通报。
二、强化监督检查
要充分运用“阳光充装”系统,严查充装未赋码建档气瓶、未经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翻新气瓶、应报废气瓶的情况;要对辖区内“阳光充装”系统断线率高或举报投诉多的单位,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严查充装前、后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要采取口头提问或书面考试等方式,核查安全总监、安全员、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充装作业人员、检查人员等是否具备履职能力;要鼓励气瓶充装单位购买气瓶充装责任保险,提高辖区内气瓶保险的覆盖率,发挥保险对提升气瓶本质安全水平的促进作用,强化社会救助功能。加强“灶管阀”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生产企业、重点销售场所经营者、辖区内电商平台经营者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灶管阀”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产品。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家用燃气器具类获证组织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家用燃气器具产品生产企业未经CCC 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伪造、冒用、买卖CCC标志和证书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郊接合部、农村地区综合批发市场、小散五金销售店等经营者的检查,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带可调整出口压力的调压器、未经CCC 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家用燃气器具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安全宣传
各气瓶充装单位、“灶管阀”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生产企业、经营者要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燃气及相关产品安全知识,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向燃气使用者普及燃气和燃气产品安全常识。同时,各气瓶充装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