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经社区、街道两级审查,亭湖区住建局、亭湖区民政局审核,于6月21日进行轮候顺序摇号的48户公租房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摇号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家庭的保障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
联系地址: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亭湖区小新河路与机场路交界处)。
联系电话:0515-89918631。
附1:亭湖区2023年度公租房选房顺序公开摇号规则
附2:亭湖区2023年度公租房选房顺序摇号结果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1日
附1:
亭湖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顺序公开摇号规则
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2023年亭湖区公租房选房顺序摇号工作,根据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结合市区公租房房源和申请家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次选房顺序摇号规则。
1、本次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顺序摇号,参加本次摇号的家庭共48户,其家庭住房和收入状况经社区、街道、区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审核,符合当前市区公租房申报条件。
2、本次摇号由计算机按照随机排序的方式进行,由现场随机指定的申请户代表点击摇号程序进行计算机摇号。
3、根据亭湖区公租房摇号的轮候原则,此次摇号摇出的第1号为亭湖区公租房总顺序号的第666号。选房过程中放弃选房的家庭将不再安排公租房选房,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4、已参加摇号且有房源供应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不选房的视同放弃保障资格。
5、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在保障期间,我局将对保障对象的机动车辆信息、住房信息、开办企业情况、纳税信息、养老金缴纳信息、公积金缴纳信息等进行不定期的动态核查,对核查出不符合市区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并清退该户租住的房源。
6、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选房通知单。
7、摇中家庭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本、身份证、选房通知单等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按顺序依次选房。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视同放弃保障资格,由下一个选房顺序号的申请人递补。
8、本次摇号定于2023年6月21日下午在亭湖区住建局会议室举办,由江苏省盐城市盐城公证处提供摇号软件全程监督并予以公证。具体公证流程如下:1、公证人员现场演示一遍摇号过程并保存演示结果;2、正式摇号,从现场参加公租房选房的人员中随机挑选一名代表点击摇号程序进行摇号;3、保存摇号结果;4、公证员现场宣读公证词。摇号结果在摇号结束后,将现场打印并张贴在局一楼大厅公示栏内公示,摇号结果将发送到各街道、社区进行公示,同时在中国亭湖网站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链接(http://www.tinghu.gov.cn)公示。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