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道路保洁、绿化管养劳务服务项目(不见面)

项目概况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道路保洁、绿化管养劳务服务项目(不见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16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GC-2023-03

2、项目名称: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道路保洁、绿化管养劳务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总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报价时总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标书。

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招标标段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宝瓶湖街道境内)道路保洁、绿化管养劳务服务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如下:

①道路保洁:盐城环保科技城(宝瓶湖街道境内)18条城市道路、宝瓶湖公园周边道路及绿园商务区周边道路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面、中分带、路肩、边沟等)保洁及垃圾分类、收集及清运等实施。

②绿化管养:盐城环保科技城(宝瓶湖街道境内)18条城市道路、宝瓶湖公园及绿园商务区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植物修剪(含树穴修边)、挑除杂草、施肥、浇灌、病虫害防治、枯草层清除、绿化保洁、绿化环境清理等实施。

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做上述范围的道路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6、服务期: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均满足国家相应规范合格标准;其中道路保洁须符合《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绿化管养须符合《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管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道路保洁及绿化管养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1.2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指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植物、环境艺术等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

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保洁项目类似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管养项目类似业绩;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2、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

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本公告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15点00分

3、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852600466@qq.com

4、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三室【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现金缴纳。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

开户名: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盐都支行

号:12550188000012221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账单或电汇或网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

投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相关扫描件未按要求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其投标文件将被作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2.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公示结束后退回。

2.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服务期限满且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投标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身份证原件出席视频直播会议,并保证在开标过程中随时出示,由招标人或委托公证处核验,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程序无异议。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由投标人中标后书面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537-356-735)。

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亭湖区环保大道9号环保科技众创中心A座9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81557477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盐城市亭湖区青年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F     

联系方式:卞先生  18921816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815574778

【招标文件20230526】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道路保洁、绿化管养劳务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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