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亭人社发〔2023〕23号)精神,开发一批创文创卫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务协议期限为1个月,1个月期满后退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新洋街道办事处辖区内7个村(居)创文创卫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共招聘39人。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务协议。
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中,经亭湖区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4日
地点:招聘创文创卫临时性公益岗位的各村(居)委会,报名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聘用
(一)核查。用人单位将报名人员信息报街道,街道汇总名单报亭湖区人社局进行就业困难身份核查。
(二)面试。由用人单位对通过就业困难身份核查的报名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由区人社局统一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六、招聘咨询电话
新洋街道行政审批局:0515-69931905
七、监督电话
新洋街道纪工委: 0515-69931930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新洋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8日
附件一
亭湖区新洋街道2023年创文创卫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计划
序号 | 岗位开发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个)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新洋社区居民委员会 | 创文创卫岗位 | 3 | 新富路北城馨园11号楼2楼 | 王霞红 | 13770028482 | 拟用一个月 |
2 | 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 创文创卫岗位 | 3 | 北环路9号四季新城西门17号楼二楼 | 徐梅 | 13505105172 | 拟用一个月 |
3 | 盐电社区居民委员会 | 创文创卫岗位 | 3 | 盐青路65号水岸华庭20幢3楼 | 孙燕 | 18932280690 | 拟用一个月 |
4 | 新丰社区居民委员会 | 创文创卫岗位 | 3 | 绿城路98号海韵林湾 | 薛正刚 | 13851167318 | 拟用一个月 |
5 | 童家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 创文创卫岗位 | 3 | 兴城路68号红堡庄园22幢2楼 | 刘亭亭 | 15050657813 | 拟用一个月 |
6 | 小洋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 创文创卫岗位 | 3 | 新洋路8号申鑫名城22号楼 | 许翠莲 | 13962077533 | 拟用一个月 |
7 | 袁河村村民委员会 | 创文创卫岗位 | 21 | 新洋街道新洋路116-1号 | 何静 | 13815581816 | 拟用一个月 |
合计 |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