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现将盐城市亭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公示。盐城市亭湖区应急管理局执行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 2021 版)》(详见附件),裁量基准根据情况动态调整。特此公示。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9637/2023-16832 | 组配分类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1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有效 |
盐城市亭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现将盐城市亭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公示。盐城市亭湖区应急管理局执行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 2021 版)》(详见附件),裁量基准根据情况动态调整。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