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02014356075U/2023-16828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东亭湖街道 发文日期 2023-05-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
招聘2023年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关于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亭人社〔2023〕23号)文件精神,拟招聘一批2023年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东亭湖街道管辖区域内9个村居委会为用人单位,招聘创文、创卫工作服务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划招聘54人。(详见附件1:东亭湖街道2023年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设置明细)

二、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为不低于20元/小时,缴纳工伤保险。

三、资格条件

经亭湖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3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为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各村居委会,报名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有关信息;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聘用

(一)核查。各用人单位集中将报名人员信息报街道便民中心,由街道便民中心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就困身份核查;

(二)面试。由各用人单位集中对通过就困身份核查的报名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对拟录用人员,由街道便民中心集中上报区人社局复核公示,用人单位在自有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务协议后正式录用。

六、招聘咨询电话

东亭湖街道便民为企服务中心:0515—69978911

七、监督电话

东亭湖街道纪工委:0515—69978061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办理录用手续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东亭湖街道2023年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设置明细.xlsx

   附件2:东亭湖街道2023年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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