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新洋经济区财政审计和资产管理局(盐东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盐城环保科技城计财局,区直各预算单位,有关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的通知》(盐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苏财购〔2023〕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
知(苏财购〔2023〕35号)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648K/2023-16995 | 组配分类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有效 |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
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新洋经济区财政审计和资产管理局(盐东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盐城环保科技城计财局,区直各预算单位,有关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的通知》(盐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苏财购〔2023〕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
知(苏财购〔202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