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16:27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建设法治税务,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权力运行、服务中心工作,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现将亭湖区税务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税务局始终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一起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法治税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年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青年理论学习、专题培训讲座等为载体,通过开展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工作原则。区税务局严格执行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依法依规征收,应收尽收,税费同管,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准确把握税收收入发展趋势,正确处理好落实减税降费与抓好组织收入的关系,为保障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打好基础。

二是落细落实惠企支持政策。区税务局切实强化担当精神,高效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六税两费”减免扩围等优惠新政,依法依规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不间断向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三是聚焦重点强化调研分析。以更高站位开展税收分析工作,盯紧经济要素变化情况,围绕区域重点产业行业发展,深入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全年报送税收分析33篇,获亭湖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8篇,将政策建议更好地转化为地方决策。

(三)加快推进税务治理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积极打造“四精团队”。聚焦“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实行分类管事、团队协作的专业化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征管质量5C工作,不断增强税收治理效能。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表行使税务行政职权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全国统一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原有的6个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为1个。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负担,自2021年7月实施以来,区税务局实施税务证明告知承诺制总件数2680件,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日常清理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四)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政职责,建强首脑指挥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讨论重大行政议题会议制度,确保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内规范运行。

二是促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区税务局严格实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加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不断提高法治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

(五)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税收执法行为规范透明、程序正义。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税务人员参加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

二是统一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好《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好长三角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税务执法环节执行全覆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行税务柔性执法。积极运用说理式执法,落实告知约谈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长江三角洲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对纳税人容错纠错空间扩容明显,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预防处置复议应诉案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加强舆情应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做好政策解读,尽量避免纳税人因政策信息不对等造成财务处理、申报出现错误、承受处罚等行政争议发生;局分管领导邀请召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相关部门共同分析研究案件的解决方案,主动出庭应诉,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二是健全税务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在破产案件、司法拍卖、民间借贷孳息等方面的管理协作,做好破产和强制清算企业职工债权、税收债权等的申报和处理,主动参加债权人会议、积极行使债权人表决权,极大地维护了职工权益、国家利益。2022年,区税务局共申报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债权28件(次)。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针对性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个税汇缴、留抵退税、现金税费征缴等专项督察工作,借助内控平台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积极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按照部署做好配合各类外部审计检查工作,2022年完成各类审前自查和审计下发疑点数据核实上报。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让税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加强监督执纪检查。对标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专责监督力量配备,规范“八小时之外”行为,实施饮酒报备制度,推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一户式”专项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通报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加强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征收管理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聘请特邀行风监督员,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外网公示税务行政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渠道。

(八)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内容管理和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信息审查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积极做好办税服务场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等的信息推送和公开工作。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2022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5406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50件,行政公示非正常户信息1145户、欠税信息4062户,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精简资料和简化流程。全面推广使用江苏税务APP、盐税通等纳税人终端,江苏税务APP企业覆盖率97.23%。精准推送优惠政策,短信发送26万多条,线上“纳税人学堂”直播课5次。全年办理业务总量452万,“非接触式”办税422万余件,两者总量在全市遥居第一。受理投诉665件次,按时办结率和纳税人满意率均达100%,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便捷、更智能、更优质的税费服务体验。

(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治税工作新格局。 

二是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及税费政策的宣传工作。把学法活动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法治理念融入干部教育、选拔和培养全过程,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鼓励青年干部报考司法考试,为税务法治工作培养后备力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税务执法人员力量有待加强。目前区税务局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工作量的剧增与人才紧缺的矛盾日渐突出,部分税务人员业务水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三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公职律师在税收执法工作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在调动公职律师积极性方面缺乏方法和力度。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紧盯税收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增强法治能力,邀请上级专家指导培训执法要点,学习先进做法,出精品见成效。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把取得律师资格证、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纳入公职律师队伍,调动参加涉税案件的司法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

三、2023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思路

2023年,亭湖区税务局将秉承法治理念、扛起主体责任、深化征管改革,以实际工作成效助推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提升思想认识,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法律优先的原则,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挖掘执法督审工作人才,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过错整改引导,提升税务人员执法水平。抓好新录用公务员和军转干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展年度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税务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协力作用,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妥善做好各项执法工作。

(二)规范“三项制度”,深入推进精确执法。转变执法观念,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理念,推动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有效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法律优先原则,依托内控信息化平台,强化内部风险防范。强化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化建设。优化债权申报工作,探索建立税务和法院破产联办机制。

(三)加强内控监督,落实税收执法责任。把内控机制建设和开展执法督察作为加强自我监督的重要抓手,加强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高税务干部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思想认识。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促进整改落实,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在责任追究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发展方向和基层实际的正向激励措施,鼓励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税务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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