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区领导相关会议要求,为争取更多政策支持,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我局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和常态化深入企业宣讲,大力宣传《实施意见》,结合科技十条政策,重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以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创载体宣讲《实施意见》中涉及科技条线5大措施,让企业和科创载体充分了解《实施意见》,提高政策知晓率,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进而帮助企业坚定发展信心。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条线成员为组员,积极对接市科技局各处室,对照《实施意见》内容挖掘相关政策信息,小组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议,由各副组长汇报与市局对接进展情况,研究争取资金的措施。同时加强与市、区其他部门的协作,确保争取更多政策支持。三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自《实施意见》出台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领导就文件的贯彻落实进行了详细部署,要求高新技术、产学研、发展计划等业务科室研读并吃透文件精神,共同认真排查全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科技局联合各大块科技负责人对辖区内科技型企业、科创载体等进行摸排,确保政策优惠惠及到每个科技型企业和科创载体。四是积极开展科技政策奖励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结合盐城市科技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激励创新20条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盐科计〔2023〕6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2022年度市激励创新20条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组织各大块做好宣传发动,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同时我局也将根据市局文件做好项目材料初审工作,确保企业能够应享尽享。
目前,我局已和市局计划处对接,主要涉及第4条涉企专项资金中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部分,因市局暂未制定具体政策,我局将继续跟踪。
亭湖区科技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