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电梯维护保养以及电梯安全标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3 09:47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区电梯日常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区电梯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以及电梯安全标识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电梯维护保养以及电梯安全标识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对全区电梯进行逐台排查,以降低电梯故障和事故、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时间安排

202329-228

三、整治范围

全区在用的电梯

四、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对全区电梯开展维护保养以及安全标识排查整治工作。

(一)维保单位在维保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维保期间必须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记录、并消除故障。

(二)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检查电梯轿厢内有无张贴检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使用标识、96333应急救援标识牌、安全乘用须知以及救援电话等内容,如发现缺失请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帮助其完善。

(三)各电梯使用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责任人员,对电梯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进行定期检查,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四)各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要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制定实用有效的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按要求组织开展演练。

请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加强配合,认真落实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请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于31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区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人:高卫全,联系电话:88177483,电子邮箱:4621827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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