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头灶村中西河桥改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头灶村中西河桥改建工程的施工,对头灶村五组中西河桥进行修复,工程计划投资约30万元。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招标范围的权利。
2、工程实施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境内。
3、工期要求: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5、安全要求: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4.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3月开始至开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
三、有关事项:
1.现场考察: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考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第二次驳运)、质检(自检)费用、矛盾协调(地方矛盾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杆线维修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踏勘结果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如不到现场考察,一切责任自负,不得变更工程量。
2.标前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1、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AA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以上所列金额的50%;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等级评价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投标人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截图及查询网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或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1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名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08012019000000780
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
注:转账回执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2 若采用现金,投标人应在上述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包装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3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无须密封),并将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银行或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
2.4若采用保险机构保单,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如出具纸质保单的,则保单原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无须密封),并将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出具电子保函的,则须将保单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7楼西户 联系电话:18361117595 吴女士)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有疑问必须在开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或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734414722@qq.com;同时请电话告知,否则视为无疑问)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加盖公章)。如果不提出,投标人按图纸施工,不得变更工程量,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电话问答或口头问答的有效性,以及不接收没有加盖公章的疑问(所有询问,均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或电子邮件来往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特别提醒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tinghu.yancheng.gov.cn/上发布。
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905107058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裔先生 联系电话:15161973532
地 址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