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3-15798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3-01-17
文号 亭政规发〔2023〕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助力富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持续推进扩面征缴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到2023年底,我区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达13.7万人,45周岁以上应保对象参保率达98%以上;全年征缴保费收入达6300万元,缴费人数达66760人;被征地农民参保率、城乡居保养老金发放率均达100%;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必须应保尽保。保费征缴工作从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15日。

二、征缴范围

全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含常住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及方式

1.缴费标准。2023年缴费档次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8000元、10200元、11000元16个档次,其中100元缴费档次仅适用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下限(2023年标准为11000元);对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大龄参保人员,缴费档次上限适当放宽,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乡居保的,人社部门按省定最高缴费档次(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为其逐年代缴保费。

2.补缴标准。对2023年达60周岁的人员实行以下补缴办法:

(1)2010年起,逐年缴费无中断的参保人员,达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按3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补足15年;

(2)2010年起,已参保缴费,但存在中断记录的缴费人员,达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按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补足15年;

(3)从未参保缴费的人员,达60周岁时,必须按1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补足15年。

3.缴费补贴。选择1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3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40元;选择500~8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1000~12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选择1500~3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200元。

4.缴费方式。城乡居保按年缴费。

(1)城乡居保正常缴费人员直接带身份证和银行卡(或现金)去银行办理缴费,告知银行柜面工作人员需要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新农保),并在银行柜面选择缴费档次,盐城农商银行或江苏银行任一网点均可办理。

缴费人也可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完成实名认证后根据页面提示信息即可进行缴费。

各镇(街道、经济区)人社经办窗口均配置了社保专用移动POS机。缴费人也可以使用移动POS机刷卡缴费,POS机具备银行柜面相同缴费功能。

(2)若从未参加过城乡居保,需要参保人带身份证至镇(街道、经济区)、村(居)人社经办机构或区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居保业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并审核完成档次变更、特殊缴费申报后,在微信、支付宝缴费或去银行缴费。如到60周岁尚未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补缴申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由区人社局、税务局牵头,负责全区面上指导和督促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区)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制订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扩面征缴活动。

2.开展突击活动。紧扣春节人员返乡参保缴费有利时机,在全区开展城乡居保春季扩面征缴突击活动。聚焦“漏保”“脱保”“断保”,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突出45周岁以上未参保居民、被征地农民、缴费困难群体,鼓励引导高档缴费,45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应保对象参保率达98%以上,年人均缴费水平达1500元以上,推动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3.深入宣传发动。各镇(街道、经济区)要通过有线广播、过街横幅、设置政策展板、发放资料传单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对低保、重残等缴费困难群体精准宣传,必须做到“一对一”、“面对面”,讲清说透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区人社局、税务局和基层人社平台及相关合作银行要在基层金融网点等人群聚集点摆放政策展板和宣传资料。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报道城乡居保政策做法,助力提高群众对城乡居保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4.强化网格管理。各镇(街道、经济区)要深入推进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制,将镇(街道、经济区)联系点干部包保到村(居),村(居)干部包保到组,组干部包保到户,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乡居保扩面征缴目标任务。

5.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对各镇(街道、经济区)城乡居保扩面征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纳入绩效考核。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扩面征缴工作不到位的镇(街道、经济区)将进行严肃问责。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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