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K12927028X/2023-15773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毓龙街道 发文日期 2023-01-0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毓龙街道《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辖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经街道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毓龙街道办事处

  202313

 

 

毓龙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

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盐政安电〔20225号)要求,以及亭湖区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区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9个方面44条重点内容,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持续绷紧“安全弦”,始终压实“责任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街道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点内容及安排

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重点整治内容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1. 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运输企业是否组织开展全面的冬季安全生产自查活动,严格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确保危化品储存运输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2. 加油站(点)安全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保,是否有防水、防凝、防冻的相关措施;卸油区域是否设有防静电装置设备并定期检维修。加油站(点)是否依据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及时修订企业特殊作业管理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加强学习,组织力量解读新规范,是否一点一证,是否实行监护,是否在特殊时段提升特殊作业等级。

3.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使用(包括工艺)条件;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等,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危化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4.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将专业燃放类的产品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库房、储存药量超过核定储量、购进超标违禁产品、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等问题;烟花爆竹零售店是否存在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等问题。

(二)城镇燃气

1. 是否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是否对灰口铸铁管、运行20年以上管道和运行20年以下但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并提出更新改造方案。

2. 是否编制完善本地区燃气保供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根据缺口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实施有序压减;是否做好停复气通知公告,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用户停复气期间安全指导。

3. 是否对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车库、地下和半地下室、群租房等燃气使用安全重点薄弱区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

4. 餐饮等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餐饮场所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

5. 是否存在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是否运用电视、网络和移动客户端等加大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宣传力度,经常性提醒居民用户开窗通风、人走关阀。

(三)“两客一危一货”

1. “两客一危”及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针对冬季运输安全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培训;是否针对冬季运输特点按规定强化车辆检测、二级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包车标贴。

2.“两客一危”企业是否对车辆动态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是否对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形成闭环管理;是否对驾驶员的报警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3. 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称重和视频监控设施,是否存在未称重或称重不合规的车辆出场情况。

4. 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装货人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是否加强部门联动检查执法,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自建房

1. 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是否做到全覆盖,数据录入是否真实完整,隐患判定是否准确可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是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是否按照省明确的9种重点自建房,推进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2. 是否加快推进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

3. 是否认真开展隐患建筑的评估、鉴定和整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有隐患建筑年度整治目标。

4. 是否推进房屋使用安全教育,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是否针对大风、冰雹、暴雪等极端天气,做好初判疑似危房、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房屋安全防范工作。

(五)建筑施工

1. 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降低施工安全防护等问题;是否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安全隐患整改。

2. 是否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并严格按方案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到场带班检查;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

3. 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治安防火值班制度;工地和集宿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等问题;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4. 对新进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根据工种安排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是否到位。

(六)消防

1. 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场所、养老院、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是否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

2. 商场、市场等商业场所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后,是否造成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餐饮场所厨房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是否经常清洗烟道,烟道周边是否堆放可燃物;是否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是否违规占用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是否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3. 商场、市场等商业场所营业期间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闪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4.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是否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是否与相邻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私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等现象。

5. 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外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是否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常开式防火门事故状态下是否能自行关闭;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是否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6. 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是否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是否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否落实有关消防安全要求,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组织过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七)中小型工业企业

1. 仓库内是否使用明火,所有电线是否穿管固定敷设;可燃材料仓库内是否设置配电箱及开关;电动的叉车、平板车、自行车等充电场所是否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2. 厂房、仓库内是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有醒目的指示标识,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厂房、仓库周边是否占用防火间距堆放物品。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包含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等安全技能培训,是否开展应急逃生演练。

4. 是否向具备危化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是否取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否建立危化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

5. 是否规范存放危化品,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储存以及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等问题;作业现场当天未使用完的危化品是否及时妥善处置,是否随意放置在生产现场。

6. 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检维修以及涉及危险物品的场所动火和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7. “厂中厂”出租方是否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将厂房、场所和设备出租给装备落后、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是否充分了解承租方的生产工艺、原料产品、设备设施,是否为其提供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的条件。

8. 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出租方是否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厂房附属设施设备,是否明确出租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同一生产区域涉及两家以上承租方的,出租方是否明确各承租方的职责,是否将可能危及其他承租方的生产作业行为设置在同一厂房(车间)内;承租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分割、乱堆乱放、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行为。

9. 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企业、车间、班组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专兼职安全员,是否定期开展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0. 改变仓库用途、转为生产厂房使用时,是否对其建筑荷载、防火间隔等条件进行重新确认,确保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

(八)粉尘涉爆企业

1. 是否保持粉尘作业场所通风,是否严格落实涉爆粉尘清扫制度,企业每日是否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粉尘清扫情况并拍照备查,确保作业现场、生产设备内部、除尘管道、除尘器内部无积尘。

2. 是否加强粉尘作业现场人员管理,优化工艺流程,减少和控制粉尘涉爆区域的作业人数。

3. 是否加强泄爆片、隔爆阀、惰化装置、火花探测、水喷淋等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确保设施可靠有效。

4. 前期对照“粉6条”所列重点事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九)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1. 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作业前是否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证;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有专人监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员是否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有限空间内的气体进行检测评估。

3. 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十)特种设备

1. 涉危化品企业的特种设备是否依法登记运行、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作业、发现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冬季小锅炉是否存在因管道结冰﹑缺水干烧引发锅炉爆炸隐患;露天使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采取防寒﹑防冻﹑防滑等措施。

2. 学校、交通枢纽、商场及大型活动举办地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使用单位是否针对人流客流特点,采取防滑﹑防拥堵措施。

3. 大型游乐设施、客运架空索道乘客束缚装置等公园景区特种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旅游观光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十一)文化旅游

1. 互联网服务场所、KTV、“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场所场景布置是否使用大量可燃物、易燃物,场内是否有2个以上逃生出口并有明显标识;A级旅游景区是否及时清理可燃物,消防水池、储备物资、防护装备是否配到位。

2. 特种游乐设备、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等文旅设施以及经营性自建房是否存在事故隐患,是否针对雨雪、冰冻、大风等极端天气,制定禁行、关闭等管控措施。

3. 旅游活动是否严格执行旅游包车 “五不租用”规定,对不安全驾驶行为是否进行有效干预,对游客是否进行安全提醒。

(十二)水利工程

1. 有防洪要求的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和规范设置监测、观测设施并开展监测观测;闸门、启闭机等是否存在变形、锈蚀、磨损严重、无法运行等问题;启闭机自动控制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水闸是否存在主体结构不均匀沉降、垂直位移、水平位移超限等可能导致整体失稳的情况;堤防工程是否出现严重渗流异常或危及堤防稳定的现象。

2. 安全鉴定为三类、四类的水闸、泵站以及安全鉴定为三类的水库大坝、堤防,是否采取有效安全管控措施。

各社区(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街道安委办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时值岁末年初,各社区(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近期要着力防范以下风险隐患:一是要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认真研判风险,及时优化防范措施。各社区(村)要督促企业制定疫情安全生产预案,要重点关注阳性转阴员工的劳动强度和精神状态,避免因身体虚弱产生安全隐患,对重要岗位设置AB角或采取返聘等方式做好人才储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应对感染高峰,合理分配和调配监管执法人员,保证必要的监管执法力量。要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作用,因时制宜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线上巡检,确保重要岗位不断人、重点工作不断档、重点领域监管不断线。二是寒潮大雾、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多发,路面湿滑、视线不良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挑战,各社区(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储备雪盐等应急物资,同时要紧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农村道路、国省道四大战场,组织优势警力,集中开展交通风险隐患整治,严查严处超载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三是受国际能源危机影响,部分化工关联产品涨价明显,企业进一步加快生产,同时冰冻、低温等天气过程对化工企业储运设施设备带来影响,事故风险增加。相关单位要抓实危化品重点企业高危领域、重大危险源等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防冻、防火、防爆措施。四是年底企业冲刺业绩,开工率逐步提升,设备设施长时间停机后启动、人员长期不在岗后返岗,检维修作业增多。各社区(村)要加大对企业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在岗在位,加强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特别是要强化动火等特殊作业和开停车管控。五是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年底前抢工期、赶进度,安全管理不到位,非法违法施工、违规违章操作现象可能出现反弹。各地要突出危大工程监管,集中整治违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和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要加强建设工人宿舍临时用电、生活区防火、易燃易爆物管理,定期开展消防灭火演练和培训。六是岁末年初用火用电用气取暖增多,居民使用电热毯、小太阳灯电器设备取暖,小火亡人事故易发。生产企业仓储库房物品囤积、物流线满负荷运转,厂房、仓库等易发生火灾。各社区(村)要重点关注使用燃煤、燃气和电热等方式取暖,扎实开展冬季取暖用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杜绝三无产品,严把取暖用品质量安全关。要针对劳动密集工业企业消防风险,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七是冬季燃气管道易因低温造成损坏而泄漏,一些餐饮场所和居民为了保温会关闭门窗导致通风不畅,一旦燃气泄漏容易积聚导致爆炸事故。各社区(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化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等薄弱区域的燃气安全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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