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2-15655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2-08-04
文号 亭政发〔2022〕5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一,已列入全省27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业,也是全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范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全力保障现代农业建设。现根据《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号),原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7〕1号),原省农机局、原安监局《关于“十三五”开展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农机安〔2017〕10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通知》(苏安〔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发布此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不断转变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着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助推全区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任务

将“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纳入政府安委会工作内容,加大创建活动投入,加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省级、国家“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对照标准,明确目标,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力争成功创建省级、国家“平安农机”示范区。

(二)目标要求

通过创建活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及农机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源头管理力度加大,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基础得到夯实;农机注册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员持证率稳步提高,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全面构建,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三、创建标准

(一)“平安农机”示范区标准

1.区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农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责任落实、工作规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完备。

3.农机安全生产“三大防线”扎实牢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农机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机修理、教育培训等管理服务措施得力。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7%以上。

4.农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持问题导向,整治农机安全重大隐患,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

5.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和“平安农机镇”建设活动,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建设,提升农机安全监管专业水平,探索以镇(涉农街道、经济区)为主导的主体尽责、部门尽职、社会尽力的镇村农机安全监理机制,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沉,防线前移。加快农机安全监理的标准化建设进程。

(二)“平安农机”示范镇(涉农街道、经济区)标准

1.镇(涉农街道、经济区)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与村(居)民委员会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推动村(居)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户活动,且成效显著。

2.镇(涉农街道、经济区)设有农机安全管理专职工作机构和人员,正常开展工作。各村(居)均聘有专(兼)职农机安全协管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3.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机及驾驶人台账、农机事故、安全宣传教育等记录完整。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和专项整治活动。

4.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4次。有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宣传材料、固定标语、警示牌等。

5.镇(涉农街道、经济区)内农机维修点规范经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7%以上,不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

6.积极开展“平安农机”进学校、进社区、进集市、进合作社、进大户、进销售企业活动。

7.镇(涉农街道、经济区)辖区内示范村(居)所占比达40%以上。

(三)“平安农机”示范村(居)标准

1.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助镇(涉农街道、经济区)和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设有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与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活动,成效显著。

2.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机及其驾驶人台账、农机事故记录、安全学习记录完整,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积极协助区、镇有关部门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

3.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村内设有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活动室、农机安全宣传栏、农机安全宣传标语。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经常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学刊用刊活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掌握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7%以上。

5.村内无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不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

(四)“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标准

1.明确责任分工。理事长负责合作社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与成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在农机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合作社设安全员,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实地检查、安全情况收集等。

2.开展宣传教育。合作社机库、维修间、存放油桶(罐)场所有安全宣传内容。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3.加强安全检查。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及时对各类机具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对驾驶、操作等人员进行安全指导。协助做好农机牌证和备案管理,农机挂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无农机责任事故。

4.严格基地管理。合作社“三库一间”等场所管理规范,做到“五落实”,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做好防火、防盗、防伤人等工作。合作社场库布局合理、便于安全通行。

5.完善制度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记录、人机台账资料齐全,保存完好。

(五)“平安农机”示范大户标准

1.模范遵守农机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全规程操作,不违法载人上路,不超速超载行驶,不酒后驾驶,无违章违法记录,无农机责任事故。

2.农机机械牌证齐全,机具技术状态良好,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验。

3.积极带头参加镇、村和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家庭成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高。

4.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农机的技能,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群众中满意度高。

5.积极带头参加抗灾救灾、帮扶贫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工作步骤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从2022年6月份开始,到2022年12月份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6月)

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分解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标准,让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中来。

(二)示范创建阶段(2022年7-8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应制度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对照示范区创建标准,按照职责分工,逐条梳理,查漏补缺,消除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防范农机事故发生,完成创建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三)组织申报阶段(2022年8-9月)

开展创建自查工作,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组织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申报工作。

(四)迎接检查考核阶段(2022年10月)

全面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回头看”,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迎接省验收组的检查考核和验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12月)

做好后期跟踪、查漏补缺工作,巩固提升“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五、工作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周密安排,将农机安全列入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之一,督促各镇(涉农街道、经济区)和责任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查农机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

区财政局。将各级监理人员、宣传教育、隐患治理、事故防范、安全检查、检验考试、便民服务、事故处理等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农机安全管理装备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实地检验、事故勘察、信息系统等装备能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区农业农村局。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农机法律法规要求,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年检、驾驶证年审及驾驶员培训关。增添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宣传氛围;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农机事故;督促镇(涉农街道、经济区)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和依法履行农机安全委托执法等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会同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农机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农机应急演练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区公安分局。加强对上道路行驶农机的道路检查、事故预防、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妥善处理农机交通事故,避免社会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会同应急管理、农机部门共同做好重点节假日、农忙时节农机事故多发地段、时段的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提出整治意见;与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信息共享;成立农机警务室,经常性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农机产品及农机维修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的规定,做好全区农机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农村中、小学生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协助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机安全进学校”工作,在全区农村中小学校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好教育计划和课程,将“农机安全进校园”活动长期列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之一,确保农村中小学生每学期都能接受1次以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区交通运输局。支持配合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严把拖拉机运输经营准入关、营运拖拉机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营运拖拉机的安全监督,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

镇(涉农街道、经济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安全责任,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职责、制度,建立村(居)农机安全协管员制度,把农机安全列入村(居)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员进行考核;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好相关基础台帐,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活动,是打造“平安亭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农机安全发展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做到抓责任、抓根本、抓源头、抓治理,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为了确保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成效,区政府成立创建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各镇(涉农街道、经济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做到工作有部署、责任有落实、创建有成效,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农机安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农机安全检查、宣传、培训、隐患治理、事故防范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积极依托“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集中组织好《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每个镇(涉农街道、经济区)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的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居)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资料,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级中小学上一次“平安农机”知识课;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办牌办证到乡村,送检送审到村组,维修服务到田头,宣传动员到农家,营造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关键措施,加快创建进程。各地要根据创建各阶段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把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预防为主,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契机,促进农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购机补贴、年度检验、安全生产月等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推进农机监理标准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服务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文明监理”的整体形象。

(四)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创建实效。领导小组围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有关内容和要求,定期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创建典型事例,全方位提升“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总体水平。区政府将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区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实行目标管理,严格督查考核,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农机安全督查考核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确保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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