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应急预案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手册。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全区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公共利益,制订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盐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手册。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亭湖区可能发生或发生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和科学扑救水平,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努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的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区常务副区长是全区森林防火灭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全区森林防灭火具体责任人,负责全区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各镇(园区、街道),盐城林场,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单位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日常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具体落实与检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情况,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其指挥权限。
(3)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指挥体系,加强火情监测监控,建立火情预警机制,强化应急回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4)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在全面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基础上,切实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盐城林场要建立专职森林防灭火队伍,储备相关物资,加强日常训练和突发情况演练,依法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按区政府办《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通知》明确的组织指挥体系实施。
三、预防、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的预防
全区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消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森林火灾预警、监测
森林防火期以及非森林防火期的高火险天气时段,林区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森林防火重点部位的巡查,第一时间上报火情预警信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上级和各地上报的森林火情预警信息,及时会商研究,依法向社会公布预警信息,并充分做好监测、防范工作。对发现火情,高火险天气实行全天候查火;并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森林火情。
3、森林火情报告
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较大及以上火情时,应立即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护林防火人员一旦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向场防火办报警。场防火办接警后,应立即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先行组织扑救。高火险天气,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
4、预警级别与发布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IV级预警(蓝色警报):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2)III级预警(黄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全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0天以上或出现4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防火期,全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的时期。
(3)II级预警(橙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全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5天以上或出现4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冷锋过境前2至3天,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防火期,全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5天以上或出现4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时期。
(4)I级预警(红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全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在非森林防火期,全区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的时期。
5、预警预防行动
(1)IV级预警:森林防火办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或手机24小时开通,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进入临战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械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2)III级预警:在保持IV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区森林防火办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3)II级预警:在保持III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区森林防火领导组到各责任区进行督查;所有护林防火人员全天候待命。
(4)I级预警:在保持II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发布通告,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
(1)IV级森林火灾(火警):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火灾。
(2)Ⅲ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火场持续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Ⅱ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4)Ⅰ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市县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火场持续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应急响应行动
Ⅳ级以上森林火灾(火警):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组织扑救等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火灾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领导组,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3、信息报送与处理
任何护林防火人员一旦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向本级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和单位报警,并先行组织扑救,并向区森林防火办公室报警,防火办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森林防火期内,盐城林场防火办会每天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一般火情,林场森林防火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森林火警、火灾。
4、指挥和协调
(1)扑火前线领导组职责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②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③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④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⑤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⑦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⑧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2)指挥原则
①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护林防火人员必须执行森林防火领导组的命令。
②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领导组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及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领导组的统一指挥。
③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领导组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3)扑救原则
①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③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护林防火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⑤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5、应急处置
①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②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应急行动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场防火办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防火领导组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森林防火办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五、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
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工作,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后果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区应急管理部门。
六、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全区森林防灭火队伍以盐城林场专职防火应急分队为主,消防大队按需配合。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建立专职或兼职森林防灭火队伍,逐步提高队伍装备水平,加强扑火实战培训,提高扑火战斗力。
2、物资保障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国家《森林消防储备库建设规范》要求,对盐城林场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器材,加强对扑火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
3、通信保障
建立无线通话、移动手机及监控系统等有机结合,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
4、医疗卫生保障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安排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员为地方医院派出,携带必要药品、医疗器械,随扑火队工作,因扑救森林火灾有人员受伤时,对伤员当地进行救治。
七、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按照预案内容组织一次综合实战演练,评估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全面宣传
全面宣传,确保安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对所有林区主要道路、路口的防火标语全部更新;在林区护林点及路边群众住家的墙上刷写新的护林防火宣传标语;对各林区入口处的大型防火宣传牌进行更新;组建森林防火宣传队,用森林防火宣传车,把印有林业法律、法规、《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等的小册及印有森林防火知识的卡片等在林区散发;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及一些森林防火知识,用《给林区群众的一封信》的方式,通过管理区黑板报及各有关管理区的广播进行宣传。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3、奖励与惩罚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反应迟缓、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损失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