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实际,现就组织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深化专题宣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武装。6月底前,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二是开展安全专题宣讲。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活动,要结合环境安全专项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宣讲长效机制。8月底前,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1次安全生产宣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落地生根。三是组织线上线下学习。组织在省安委办开通的“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在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上作出的规定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案双罚”等典型案例,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等活动,通过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突出宣传重点,推动“当好第一责任人”。一是强化《固废法》宣传教育。充分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全方位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广泛开展全社会宣传推介,营造浓厚氛围。持续深化精准执法,紧盯“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二是扎实推进国家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项检查重点、市五十六项检查重点宣传贯彻。紧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项检查重点和市五十六项检查重点,推动企业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突出特点、具体要求。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督促企业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三是多形式抓好安全教育。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通过开展“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专家入企深入讲、一线员工互动讲等系列活动,督促企业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三、活化宣传形式,开展主题宣教活动。一是深化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整治要求,组织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广泛宣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法律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严格依法生产经营管理。二是持续推进环境治理设施专项整治。组织辖区内有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回头看”,梳理并宣传一批环境治理设施安全责任事故的典型案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为专项整治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强势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使用危化品的危废处置企业积极参与危化品安全知识有奖竞赛,通过专家讲座、公益广告展播、编发主题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危化品使用安全知识。四是积极开展其他专项整治。围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专业知识,落实安全防控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积极参与“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全员实战应急演练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应急科普宣传活动、“有查必宣”活动和“护安我先行”活动等各具特色专题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助推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提升。
四、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推动。各科室和单位要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前提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营造浓厚氛围。各科室、单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总抓手,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坚持效果导向,不搞应景造势。要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环境安全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三是抓好信息报送。各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和报送,及时报送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局安全监督管理科将对各科室、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情况及工作亮点择优向市局、区安委办报送。
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