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34号)精神,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拟招聘一批基层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亭湖区先锋街道各村居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人数30人。岗位如下:
街道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 ||||
序号 | 村居 | 工作岗位 | ||
1 | 城西村 | 防疫风险排查1人 | ||
2 | 东河村 | 防疫风险排查3人 | ||
3 | 江 动 | 防疫风险排查1人 | ||
4 | 剧场路 | 防疫风险排查1人 | ||
5 | 新 街 | 防疫风险排查3人 | ||
6 | 幸福路 | 防疫风险排查3人 | ||
7 | 北城路 | 防疫风险排查1人 | ||
8 | 先 锋 | 防疫风险排查4人 | ||
9 | 越河路 | 防疫风险排查1人 | ||
10 | 建 新 | 防疫风险排查1人 | ||
11 | 莲花路 | 防疫风险排查3人 | ||
12 | 健康路 | 防疫风险排查2人 | ||
13 | 声远路 | 防疫风险排查1人 | ||
14 | 东仓路 | 防疫风险排查2人 | ||
15 | 港 湾 | 防疫风险排查3人 | ||
合计 | 30人 |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最低工资标准(含保险),签订劳务协议。
劳务协议期限为1 个月,1 个月期满后退出。
三、资格条件
具有亭湖区户籍或者在本地居住但户籍不在亭湖的劳动力,接受九年义务教育。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中经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的;4.残疾的;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9.军队退役的;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11.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日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的,或者6个月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元及以上(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
(二)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
(三)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职工家庭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创业的;
(五)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六)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人的;
(七)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
(八)其他已实现就业创业或者失业登记被注销的;
(九)设区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于2022年5月21日-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报名材料至提供公益性岗位所在村居进行报名。招聘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电话告知审核结果。并开展后续招录业务。不接受提前报名、电话报名、邮件报名、委托报名和逾期报名。
报名须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②居民身份证和电子《就业创业证》;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除提供办理材料①、②外,还需提供《低保证》;④残疾的除提供办理材料①、②外,还需提供《残疾证》;⑤军队退役的除提供办理材料①、②外,还需提供《退伍证》;⑥特困职工家庭的除提供办理材料①、②外,还需提供《特困证》;⑦优抚对象家庭的除提供办理材料①、②外,还需提供《优抚证》;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除提供办理材料①、②外,还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被征地农民的材料或国土部门的系统截图”;⑨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除提供办理材料①、②外,还需提供街道(镇)、社区(村)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登记表》;农村零转移家庭的除提供办理材料①、②外,还需提供社区(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⑩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除提供办理材料①、②外,还需提供扶贫部门帮扶手册。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应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分配。
2.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3.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
六、招聘程序
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用
(一)体检。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含肢体、视力项目)。
(二)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八、招聘咨询电话
先锋街道人社中心 0515-68558539
九、监督电话
先锋街道纪委监督 0515-68558526
2022年5月21日
报 名 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 二 寸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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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籍贯 | 政治面貌 | 婚否 | |||||||||||||
何时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 | 学历 | |||||||||||||||
学位 | ||||||||||||||||
专业技术职称 | 于 年 月 日取得 职称 | |||||||||||||||
资格证书 | 于 年 月 日取得 资格 | |||||||||||||||
就困类型 | ||||||||||||||||
通讯地址 | 户籍所在 地派出所 | 电话 | ||||||||||||||
主 要 简 历 | 学习简历 | 工作简历 | ||||||||||||||
家庭主要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学 历 | 现单位及职务 | |||||||||||
本人承诺 |
本人已阅读本次招聘公告,自觉遵守公告中的各项规定,表中所填信息及所提供的证书和材料真实、准确。若有违背本承诺的行为,则作放弃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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