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事业单位未休年休假报酬审批启动

发布日期:2022-05-15 11:31 来源:亭湖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我区事业单位2021年度未休年休假报酬开始在人社局审批。

事业单位2021年度未休年休假报酬的审批对象为2021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作人员。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 天),乘以本人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再乘以2。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我区事业单位未休年休假报酬的审批工作启动较晚,人社部门将在本月中旬完成审批,尽快发放到位。(张幸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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