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2-14365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2-04-12
文号 亭政办〔2022〕2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高从事粮食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主“养老金”待遇水平,结合前期改革试验试点情况,制定了《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2.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pdf

           2.亭湖区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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