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法委要求,为吸取“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教训,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遵照省、市、区统一部署,由街道社会治理局牵头,环科城派出所、街道宣传办、社会事业局、司法所、妇联等单位参加,在街道辖区内集中开展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短板弱项专项行动,现将《宝瓶湖街道集中开展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短板弱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抓紧落实。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宝瓶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宝瓶湖街道集中开展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短板弱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法委要求,为吸取“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教训,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遵照省、市、区统一部署,由街道社会治理局牵头,环科城派出所、宣传办、区民办(社会事业局)、司法所、妇联等单位参加,在街道境内集中开展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短板弱项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工作任务
1.深入查摆整顿自治乏力问题。各村组织建设,全面排查整顿各村自身建设是否规范,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否依法依规、缺位补选是否及时,妇女儿童等工作组织架构、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关注自治制度落实,全面排查整顿议事决策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监督管理制度,村干部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关注自治机制是否完善,全面排查整顿党组织领导的基层自治、上级党组织指导保障基层自治、民主协商机制是否健全,村规民约是否合理合规。(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2.深入查摆整顿法治落伍问题。排查各村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排查整顿各村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问题,各村、街道各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是否重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聚焦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整顿各村、各部门履行普法责任制职责是否到位、机制是否健全,法治宣传开展是否有力、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存在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现象,普法对象覆盖是否全面,普法督查问责机制是否健全。聚焦各村法治力量建设,全面排查整顿各村基层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资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司法所)
3.深入排查整顿德治缺位问题。聚焦道德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宣传氛围是否浓厚,各村道德讲堂是否常态开展,善行义举榜是否全面覆盖。聚焦德治活动开展,全面排查整顿是否以关爱“一老一小”为重点常态组织开展乡风文明志愿服务,是否经常性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典型推选活动,是否深入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聚焦道德实践活动,全面排查整顿是否存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子女不赡养不孝顺老人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封建迷信、低俗表演等不文明现象。(牵头单位:宣传办)
4.深入查摆整顿服务缺失、管理不到位问题。聚焦责任机制落实,全面排查各村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是否健全、齐抓共管合力是否形成,经费保障投入是否充足,基层平安建设活动是否开展,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志愿服务机制是否健全。聚焦平台阵地建设,全面排查整顿各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是否规范,中心一体化建设是否到位,组织架构、力量配置、运行机制、场所功能是否健全。聚焦网格化治理单元,全面排查整顿各村网格管理范围是否过大,网格事项准入机制是否完善,网格员职责是否清晰,专兼职网格员队伍配备是否达标、薪酬待遇保障是否到位,网格员联系服务群众、巡查走访排查、发现上报信息等制度是否落实,社会治理信息化应用是否到位,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力量深入网格服务机制是否健全。聚焦矛盾排查化解,全面排查各村整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是否健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研判制度是否落实,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是否掌握,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是否形成,是否存在矛盾纠纷反复流转、化解不够及时有效等现象。(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局)
二、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8月30日,街道集中开展专项整顿行动,具体步骤为:
(一)系统排查梳理(4月底前)
1.逐户摸排走访。按照“条块结合、以村为主”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由街道社会治理组牵头,协同派出所、宣传办、民政办、司法所等部门,对照工作任务,结合各村实际,明确排查重点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排查细则,由村书记牵头,以村干部为主体,各部门成员配合,组建摸排走访小组;以村组及小区为单元,各摸排走访小组通过分片包干等方式走村入户,发放调研问卷、需求问卷等,倾听群众诉求需要,摸清基层难点,对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全面、准确记录每个村的实际情况。
2.再深查细找。各村在前期“敲门行动”的基础上,按照工作要求,对照村排查记录,分专题分领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找全、找准自身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薄弱的问题隐患,形成自查问题清单报街道基层社会治理组。
3.综合分析审核。街道社会治理局牵头开展条线核查,会同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认真梳理平时工作中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各村上报的自查问题清单进行核查,各村、各部门分别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和问题清单。宣传办就德治缺位问题、民政办就自治乏力问题、司法所就法治落伍问题分别梳理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和问题清单,于4月18日前报街道社会治理局。
(二)全面整顿落实(7月底前)
1.实行定期销号管理。加强统筹安排,建立问题销号机制,组织村对照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汇总梳理、上报备案,精准施策、限期销号。
2.全程跟踪督导。对发现的弱项隐患问题,社会治理局全程跟踪村和相关责任部门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于亟需解决问题、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分流交办、督办落实、结果反馈等关键环节,构建“闭环式”工作流程,社会治理局将全程跟踪。
3.重点挂钩联系。将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村确定为专项整顿重点地区,报上级有关部门直接挂钩联系;对问题较为突出的村,由街道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挂钩联系,不整顿到位不脱钩。
(三)实现常态长效(8月底前)
1.健全制度机制。坚持排查整顿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统筹考虑解决现实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个案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及时把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制度机制。将根据区级层面研究制定关于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和网格员队伍建设等基层社会治理领域政策文件。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文件。
2.着力打牢基础。坚持排查整顿和夯实基层相结合,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村民说事议事、民情恳谈等活动,增强村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推动落实村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乡村法律服务和法律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深入开展市级平安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化“精网微格”工程,加强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实战应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五个100%”,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3.提升队伍能力。坚持排查整顿和教育培训相结合,街道村联动,突出群众工作、乡风文明、依法办事、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抓好社工、网格员等基层社会治理队伍管理,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整体素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把开展专项整顿行动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街道成立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和工作组。其中,基层社会治理组由社会治理局牵头,宣传办、民政办、司法所等单位参加,负责集中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短板弱项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情况摸排、工作指导、服务管理和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各村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迅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各村基层社会治理组人员名单、实施方案于4月7日前报街道社会治理组。
2.强化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对整顿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实时掌握进度,对任务重的村实行重点督导,抓好各自领域的统筹调度和综合研判。要将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时序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严明工作纪律。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涉及整顿工作的重要行动、重要情况,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建立动态月报制度。从即日起,每月14日、29日,社会治理局、宣传办、民政办、司法所要向街道社会治理组报送专项整顿工作进展情况,重点难点问题、重要措施建议、重要工作成果等事项,可随时报告(联系人:杜彬,联系电话:13961947660、69057957,)。街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村要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动态反映面上工作情况,及时向成员单位和社会治理局通报相关信息,推动提升专项整顿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