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02468290349P/2022-1631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环保科技城 发文日期 2022-12-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环科城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局、园),各中心,海瀛集团、东亭环保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环科城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1214


环科城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现场管理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环科城重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治理成效,消除辖区内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典型安全隐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根据省、市、区安委办统一部署和全区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安排,结合我园区工业企业行业分布特点,定于202212月至20235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定不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工业企业的整体安全发展水平。坚持预防为主和“小切口、抓关键”,用6个月时间通过开展整治提升行动,全力消除环科城辖区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隐患问题,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环科城范围内规上企业中从业人员30人(含)以内的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以及存在火灾等风险的企业。以2022年江苏省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中的数据为基础,初步统计为25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各单位、部门在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有符合整治范畴的新增企业应当一并纳入整治管理,确保此次治理对象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工作内容

(一)火灾防范方面

1. 仓库内是否使用明火,所有电线是否穿管固定敷设;可燃材料仓库内是否设置配电箱及开关;电动的叉车、平板车、自行车等充电场所是否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2. 厂房、仓库内是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有醒目的指示标识,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厂房、仓库周边是否占用防火间距堆放物品。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包含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等安全技能培训,是否开展应急逃生演练。

(二)危化品使用方面

4. 是否向具备危化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是否取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否建立危化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

5. 是否规范存放危化品,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储存以及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等问题;作业现场当天未使用完的危化品是否及时妥善处置,是否随意放置在生产现场。

(三)危险作业方面

6. 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检维修以及涉及危险物品的场所动火和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四)“厂中厂”管理方面

7. “厂中厂”出租方是否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将厂房、场所和设备出租给装备落后、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是否充分了解承租方的生产工艺、原料产品、设备设施,是否配合为承租方提供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的条件。

8. 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出租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同一生产区域涉及两家以上承租方的,出租方是否明确各个承租方的职责,是否将可能危及其他承租方安全的生产作业行为设置在同一厂房(车间)内;承租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分割、乱堆乱放、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行为。

(五)其他方面

9. 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企业、车间、班组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专兼职安全员,是否定期开展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0. 改变仓库用途、转为生产厂房使用时,是否对其建筑荷载、防火间隔等条件进行重新确认,确保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

四、时序安排

202212月至20235月,分4个步骤开展本次行动。

(一)宣传部署动员(202212月底前)。园区将于1225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布置此次整治活动具体要求和工作时序推进表。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依托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对照附件1以及排查出的新增企业核实生产经营状况,同时加强宣传发动,开展教育培训,掌握整治要求,营造整治提升工作氛围。

(二)企业自主提升(20233月底前)。所有整治对象要结合首季度风险定期报告工作,本着“存在什么问题,整治规范什么问题”的原则,开展全覆盖检查,填写自查表(附件3),结合“四个一”要求形成综合台账记录。“四个一”要求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全体从业人员上一堂安全生产教育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企业要逐车间、逐岗位、逐设备开展一次高质量、零漏洞的风险辨识,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按规定完成风险定期报告;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隐患自查自改,对较大以上风险通过风险报告系统生成二维码并张贴在对应风险点位上,通过“扫码检查”在系统内录入治理情况;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23328日前将本辖区内的企业自查表复印件汇总上报至环科城安监局。

(三)属地帮扶指导(20235月中旬前)。由市级编制印发《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服务手册》,推行盐城市企业安全管家平台对动火作业实施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的方式,对辖区内中小(微)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讲培训,组织中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的测试;同时对辖区内中小(微)工业企业(重点是纺织、玩具、食品、日用百货等企业和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服务指导,检查企业是否落实自查自改要求、是否仍存在整治事项问题,并在风险报告系统中予以记录,指导企业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发现严重问题的依法实施处罚。环科城安监局要在辖区内每个行业至少培育1家示范企业,并组织同类型企业现场观摩学习。

(四)督导检查和总结提升(20235月下旬)。环科城安监局完成台账资料整理和工作总结,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环科城园区专班将于20235月底前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区级专班将于20236月上旬对各板块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省市级将于20236月底前对我区进行全面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园区安监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推进督导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环科城安监局。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团队),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举措,开展集中整治。

(二)加强整改提升。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当前企业停复产、设备停开车频繁,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安全防范压力增大等特点,统筹抓好落实,按照整治要求,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整改提升,切实发现和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对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实施处罚,公开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加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园区安监局要认真摸排辖区内中小(微)型工业企业焊接切割作业开展情况(见附件21223日前报园区安监局),准确掌握焊机安全性能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要开展动火作业专项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十不焊”要求;要有效利用盐城市企业安全管家平台对动火作业实施全过程管理,在易燃易爆场所的临时动火作业,必须实行提级审批、分管负责人带班监火制度,并向园区安监局报备;要以案宣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科目培训质量。

(三)加强帮扶服务。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微)工业企业的帮扶,成立专家服务团队,对辖区内涉及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氨制冷、危化品储存和消防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家家到”上门服务。通过专业的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管理问题,消除问题症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

(四)加强部门联动。园区专班应当建立各单位、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机制,通过会商会办等方式,对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同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线索移交。

(五)加强信息支撑。整治提升工作依托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和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实施,企业自查自改、部门抽查检查、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应在风险报告系统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直接推送执法系统进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六)加强宣传推广。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对整治提升行动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园区专班办公室将定期编制工作简报和通报情况,总结提炼推广典型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园区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定期调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时代,联系电话:1886296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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