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做好洪涝、台风等灾害的预警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秩序稳定有效运行。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盐城市亭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盐城市亭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区城管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管辖区域内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配合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对发生在本级区域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局系统范围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楼宇亮化设施和店招标牌高空坠落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秩序高效可靠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做到应急常备不懈,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应对合力。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条线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加强信息沟通畅联,实现资源共享,完善协调机制,促进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快速响应。
(四)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做到信息畅通、响应及时,提高宣传引导的导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五、组织领导
下设六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市容执法组、环卫保障组、物资保供组、督查宣传组。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韦洪春
副指挥长:严万林、严亚东、卞志伟、石磊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环卫处、调度中心及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
(二)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接收区防指的信息及指令,发布指挥部的指令和要求,统筹协调本系统单位之间工作,指挥调度全体人员参与应急响应工作,形成联动机制。
组长:卞志伟
成员:周卫国、赵祥立
2.市容工作组:统一指挥区城管执法队伍,主要是汛前对辖区户外门头店招、工地围挡、户外广告进行隐患排查处理,防汛抗台应急期间重点对倒伏、破损、存在隐患的门头店招、工地围挡、户外广告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辖区道路行道树木、绿化和各类景观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清理因大雨、大风造成的倒伏树木和断枝;负责辖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安置,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情况。
组长:严亚东 副组长:吴乃祥
成员:陈伶俐、吴荣、各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
3.环卫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环卫保障力量,环卫处组建不少于600人的抢险队伍。主要是汛前落实应急车辆及各类物资,对辖区所属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防汛抗台应急期间重点对道路各类窨井、收水井堵塞的树枝树叶及时清理。在区局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其他防汛抗台应急工作。
组长:严万林 副组长:周标
成员:姜玲、葛逸文、陈永武、王远国、潘振强、丁家诚
4.物资保供组:按照规定,做好物资的救援保障工作,落实相应的器械采购、调度和物资供应。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存、调拨、供应及协调联络环卫保洁公司物资装备的统计、调度和支援等事宜。
组长:严亚东 副组长:周标、吴乃祥
成员:周卫国、袁爱萍、周华东、王晓华
5.督查宣传组:负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信息公开、新闻报道等工作。
组长:严亚东
成员:周卫国、周鹤鹏、赵晶
遇有人员调整,相应岗位人员由接任人员自然接任,不再单独发文。
六、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1)
(一)预警信息接收与发布
在收到区防汛指挥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根据预警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通知,先期处置。
(二)预案启动
1.启动局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后,各条线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各条线(部门)按照应急响应处置预案,对照职责分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落实人员、设备、物资准备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上报准备情况。
(三)应急处置
根据区指挥部或气象部门的通报,启动相应级别的灾害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为:III级、II级、I级)。
局防汛抗台指挥部应急反应
1.局防汛抗台指挥部根据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及时启动区局应急预案,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局防汛抗台指挥部需现场办公,具体设置地点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指挥部确定;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险情需要落实值班人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并保持通讯渠道的畅通;
4.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情况,并传达贯彻区政府对抗灾工作的指示,根据事件发展动态不断调整应对措施。
各成员单位应急反应
1.根据局防汛抗台指挥部做出的应急响应决定,直接参与现场工作,并及时向局防汛抗台指挥部报告事件发展情况,特大事
件每30分钟上报一次处理进展情况;
2.智慧城管调度中心强化视频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要安排信息采集员做好城市部位,特别是涉及城市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楼宇亮化、店招标牌等进行巡查,及时交办各责任单位。
3.台风(大风、龙卷风)和暴雨、冰雹天气来临前,各中队对本辖区户外广告、落地围挡、店招店牌及空调外机罩等高空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存在隐患问题的要及时加固或拆除。环卫部门应做好垃圾转运设施排查,确保安全使用,垃圾及时输出无积压;对直管的公厕化粪池进行清掏,准备必要的沙袋,防止雨水倒灌。
4.台风暴雨期间,执法大队和各中队要加大巡查力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确保发生广告牌和店招脱落、广告画面破损、落地围挡破损倒伏等情况时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5.物资准备到位,包括各类抢险材料、消防灭火器材、排水设施、夜间照明设备、卡车、洋镐、铁揪、清扫用具等,以备应急抢险使用。
6.如有紧急情况未列入本案,应及时与区局防汛抗台指挥
部汇报,以便及时制定相应预案。
(四)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由指挥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关注各类媒体的新闻报道、消息发布,突出自媒体、社交平台上各类信息的传播,对出现的有关舆情做到及时记录、上报。
(五)应急结束
在灾害现场受损设施已经拆除,受伤害人员获救,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即现场抢险工作全部结束,由现场巡视人员向指挥部提出建议,指挥部同意后结束现场应急响应。在未收到结束指令前,即使现场抢险工作已结束,但鉴于天气情况易出现反复,各单位仍应处于应急响应状态。
七、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
(一)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执法大队成立20人机动应急队伍,环卫处成立630人机动应急队伍,各中队成立以中队长为负责人的10人以上应急抢险队伍,确保通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安全管控,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2.设备、物资保障
各条线应建立并备足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储备,掌握其数量、功能和使用状态,以便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调用。
3.应急资金保障
局每年编制应急资金预算,用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和应急物资储备的购置以及应急救援等费用。
(二)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局每年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协同配合和保障能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作能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演练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报送流程、应急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流程、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救助知识等。
演练结束后,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2.培训宣传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编印各类突发事件宣传读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关岗位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预警级别判定标准、信息报送流程、应急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流程、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处置措施、救助知识等。
八、责任与奖惩
在应对防汛抗台过程中,对反应迅速、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的,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亭城管发〔2023〕 号 盐城市亭湖区城管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