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02468287107W/2022-1391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亭湖区新洋街道 发文日期 2022-01-2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十四五”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现结合新洋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制新洋经济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力促新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立足新洋实际和上级部署要求相统筹,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合理确定规划重点领域,做深做实规划前期研究,强化重大工程项目论证。

3坚持以防为主、防救并举。坚持常态救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注重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注重减少灾害损失向注重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4坚持科技牵引、协调配合。提升应急管理决策、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利用先进科技装备,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部门工作联系,形成协调联动机制。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各村居、各局(办)、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大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实现辖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2.分类目标

1)安全生产方面:2025年,新洋经济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强安效果明显突现,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民安全素质显著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应急管理方面: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新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达到新水平、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新提高、应急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应急文化建设实现新进步,全面建成立体高效的指挥体系、联防联动的协同体系、覆盖全域的队伍支撑体系、全面有序的保障体系、广泛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科学深入的宣传教育体系。

3)防灾减灾救灾方面:2025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基本建成与有效应对自然灾害风险挑战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覆盖全灾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自然灾害防范能力、综合减灾能力、救援救助能力、灾后恢复重建能力明显增强。

4)城市安全方面:2025年,初步构建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持续推进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成以开放大道、人民北路、北环路、新洋港大道、S349省道等主干道路为核心,带动周边、辐射村居、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为把新洋建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示范区,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

1、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

强化党工委、管委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应急管理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明确各专业委员会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事故灾害风险预防控制标准、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以及预警、响应、处置等应急管理分级标准,统一发布灾害信息和指导应急处置,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灾害等自然灾害响应机制。推动各村居、各局(办)、各有关单位制定事故灾害具体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响应规范有序。强化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需求,构建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为核心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不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2.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人员、物资等应急资源快速集成能力,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及重大灾害风险防治、应急救援联防联控、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健全应急会商机制,推动相关局(办)适时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事故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科学有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健全应急预警机制,制定事故灾害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发布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制度,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中的应用,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科学进行事故灾情调查评估,优化细化评估工作,完善评估专家会商制度。加强事故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健全恢复重建工作分级管理与协调会办机制,统一规划灾后重建工作。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攻坚重点,切实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常态化制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和带队督查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将责任体系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必须列入安全生产履职内容。

2.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责任体系。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责,落实统筹协调督促职能,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委会和专委会“1+X”工作机制,大力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研究指导、督促检查作用,修订完善各村居、各局(办)、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实施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和兜底责任清单,推动履职尽责,落实专岗专职。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严格落实省安委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20条》和市安委办《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推动企业基础管理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依法生产经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外包等业务、复工复产、各类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注重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企业全员岗位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企业所有成员。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督促企业内部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企业安全防控责任落实。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做到自查自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加强各类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排除安全隐患,纠正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应急处置责任落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强化事故追究处理,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预防同类事故发生,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1.持续安全生产法制运作

持续落实《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盐城市亭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员会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强化事前明责、突出事中问责、严肃事后追责,树立重视安全生产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考核,注重安全生产履职尽责的综合研判,突出日常管理,激励担当作为。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法制监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2.深化应急行政执法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由新洋经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统一执法。新洋经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和区应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行政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健全监管执法体系。依托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厘清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实施分类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各村居、各局(办)要落实相关职责,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村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检查机制。下移执法重心。采取措施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及多层级重复执法等问题。合理规划、调整、部署基层执法机构,统一名称、规格、数量和层级,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员配置,重点加强动态巡查、办案等执法一线工作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管理,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切实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执法现象。深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确保依法执法。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

3.提升应急监管执法能力

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内综合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条件,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合理调整执法队伍种类和结构,提高专业监管人员配比。开展执法效果评估,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现场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联席会议、信息沟通、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4.强化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租借资质、违法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盲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考核评估工作。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对涉事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审专家以及评审活动的组织单位同步调查,对不按标准进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评审的,依法追究责任。全面推行对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层面,严禁出租、出借资质,以及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等情况;严禁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安全评价报告应与评价时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相符合,对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重大疏漏安全评价报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禁擅自更改或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情况;督促安全评价机构建立安全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并认真落实,进部查询系统进行项目告知;禁止安全评价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的现象;禁止安全评价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层面,禁止利用甲方地位,采取利诱、拒付技术服务费、合同约定等手段,要求或者默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安全评价报告;禁止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供虚假失实的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的情况;对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预防措施、隐患整改意见等相关意见,应及时采纳、整改、落实到位;禁止利用虚假报告获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

(四)提升风险防控化解能力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强化规划管控。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分灾种防治区划,科学设置高危行业产能的生产区域、储存场所、经营市场和运输干道,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加强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企业和区域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严格安全准入。坚持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严把产业布局和项目“准入关”,从安全方面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加强对新、改、扩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等各阶段的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建设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不得引进化工生产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建设和投入生产运行。坚决淘汰高危落后产能。严把产业“转型关”,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出台和完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加大力度淘汰低端低效和高危高敏感行业及企业。

2.提高风险辨识评估水平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普查数据应用,推进灾害风险精准治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行常态化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按照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通过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建立“发现及时、处置高效、预警精准、管控到位”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有效提升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优化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工作规范,定期开展区域风险评估,推动精准治理。

3.突出风险领域分级管控

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全面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从防范机制、源头防控、技术治理、综合整治、安全警示等方面逐项进行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落实有效监管手段。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和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综合采取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科技推广、技术治理等手段,切实降低重大风险。

4.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建设城市安全风险智能感知网。充分利用空天地感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运行安全涉及的重点行业领域,迭代优化现有感知监测网络,构建覆盖全域全要素的城市安全风险智能感知监测网。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加快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升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完善自然灾害监测体系。主动与区气象、水利、住建、自然资源、林业、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建立涵盖主要涉灾部门和新洋的灾情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自然资源、地理、人口、房屋、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数据信息,以及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做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5.深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推进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抓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一年小灶”成绩的基础上,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安全生产问题,攻坚克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关,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续巩固提升。逐项推动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形成一套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全面、有效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水平。

6.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机制。研究制定促进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健全完善企业持续加大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灾害防治、预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投入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基础作用。在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使用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其他行业领域鼓励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方面的积极作用。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企业履责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常态机制。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完善应急预案效能建设

完善各级应急预案体系,健全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的规划与指导,加强预案编制修订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强化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应急预案体系构建自上而下、思路统一、目标合理、工作规范、应编尽编,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和有效衔接,加强预案配套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等支撑文件的编制,提高预案可操作性。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与作战能力。结合行业风险特征及突发事件特点,定期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无脚本“双盲”演练等演练活动,加强多灾种、规模化联合应急演练,推动跨区域、跨行业综合应急演练,探索构建适应区域协同应对的演练模式。建立应急演练评估机制,及时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预案,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健全应急指挥保障机制

加强事故灾害现场指挥协调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和保障机制。建立以综合指挥中心为中枢、各局(办)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为经脉的应急指挥网络,建立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确保上下贯通、横向衔接、区域联动、运行顺畅。力争2025年前配备中型或小型移动指挥车,在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时可迅速部署到现场,对灾害事故现场进行视频和数据的实时监控,及时掌握现场状况,通过语音和视频进行现场指挥,有效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灾害的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作战能力。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打造准军事化应急救援队伍,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目标,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100%。统筹建设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供水、供电事故灾难和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水上等专业救援应急力量建设。积极培育社会应急力量,引导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举办社会应急力量骨干培训班,提升队伍专业救援能力,研究规范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配优配强综合执法局执法队伍,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到2024年年底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70%

4.完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

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职能作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的综合优势和各局(办)的专业优势,推动各村居和横向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健全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区域合作,配合首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相关宣传推荐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区域合作,积极与周边新兴镇、南洋镇、张庄街道、大洋街道、毓龙街道的沟通协调,探索合作方式、内容、范围、机制等,指导辖区内各村居应急协同,推进信息互通、工作互连、资源共享、成果共建,推动区域灾情信息、预案编制、救援力量等工作协同联动。加强区域间应急救援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建立区域间应急管理信息通报制度,共同建立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实现毗邻地区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六)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1.强化综合防灾减灾体制

建立健全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系,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强化党工委、管委会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区减灾委员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综合执法局将强化在灾情信息管理、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体制建设,发挥防灾减灾救灾组织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与应急指挥作用,加强部门资源统筹和工作协同,健全涉灾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结合盐城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多发的规律和特点,配合区综合减灾部门制定具有亭湖特色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体系,明确相关单位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涉灾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强化综合执法局在灾情信息管理、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发挥政府应急部门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应急救援力量统筹等方面的作用。

2.提升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推进自然灾害普查工程。准确把握任务要求,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对照时间节点安排,有力有序推进。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优化工作程序、细化技术规范、实行质量抽检,提升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的效率与精准度,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有依据,落实好普查工作经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任务。健全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机制。重点推进各自然灾害分类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工作,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提升全社会综合风险防范能力。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建设经济区、村居两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和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完善多元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将社会力量纳入灾害信息员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手段,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灾情信息服务,逐步引入有较好专业素养和公益服务经验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加入灾害信息员队伍,并将其纳入本地灾害信息员培训体系,不断提高灾情统计报送能力。

(七)提升灾害救助重建能力

1.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积极构建场所搭配合理、场地型和建筑型有机结合、地上地下统筹兼顾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科学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内容和规模,提升公园绿地、民防工程、体育场馆和学校等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做到一场多用、一建多能,至2025年,力争实现城镇人均固定避难场所面积1平方米。制定应急避难设施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应急避难设施日常维护、启用运行及关闭管理等工作。强化避灾安置场所日常管理,加强生活物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提升避灾安置场所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推动避灾安置场所可视化管理,实现对避灾安置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管理与评估。

2.深化巨灾风险分担政策

深化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多渠道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原则,鼓励和引导居民自愿购买商业巨灾保险。加强巨灾保险与其他政策性灾害保险的统筹,推进公共巨灾保险制度与农业保险、农房保险、居民住房保险等其他保险制度互补,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巨灾保险救助体系,强化巨灾保险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强化灾后恢复重建能力

完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有效的部门间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重视恢复重建工作的全面性与系统性,同步进行物质设施恢复重建与社会秩序的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积极研究受灾地区贷款贴息、财政转移支付等扶持政策,及时给予受灾地区物资、人力、技术支持。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筹重大项目建设,健全灾后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规划项目调整机制。坚持民生优先,结合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政策,推进实施受灾困难群众住房改造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提升灾后紧急救助能力

全面构建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受灾人群提前转移、灾情核查评估、灾害救助资金预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等机制。制定灾害救助期间紧急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优化紧急采购流程,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捐赠和募捐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完善应急捐赠物资管理分配机制。

(八)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1.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协议储备和储备资金等管理办法,健全物资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物流配送机制。构建分级多元物资储备体系,健全经济区、村居两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根据灾害类型编制储备目录,综合考虑区域风险特征、应急物资属性、市场经济性等因素,强化实物储备、市场储备、产能储备,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产能动态目录和动用制度。

2.强化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加强应急物资配送保障,整合现有社会资源,依托优势物流企业共建配送中心。鼓励社会应急运力参与,进一步规范社会运力的动员和征用程序,完善社会运力征用补偿办法。加强跨区域交通应急管理协同联动,深入推进应急物流信息化建设,开辟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提高人员、物资紧急运输能力。

3.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持续强化公众通信网络、专用通信网络、卫星通信网络的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综合互联网、专用网络、宽窄带无线通信网、通信卫星、无人机、单兵装备等手段,建成天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网络。

4.提升应急装备保障水平

制定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适用的应急调查、监测、救援、通讯、交通等装备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等装备,及时更新换代、提档升级,队伍装备配备率达到100%

5.推动应急产业健康发展

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与应急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信息化应急管理产品,推广“互联网+应急产业”模式应用,加速应急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单位、家庭、个人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力度,多方联动促进应急消费升级,推动形成政府采购、工程配置、家庭使用为主的应急产品和服务消费格局,促进应急产业发展。

(九)强化技术装备科技支撑

1.推动技术装备科技攻关

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导向,依靠先进科技装备,将科技手段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各监管环节,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第三方机构等科研资源,鼓励开展重大事故机理、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技术的科研攻关。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瓶颈,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推动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应用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加强科技装备配备力度

应用卫星遥感、高分遥感、无人应急装备等先进技术创新成果,发挥高科技装备效能,提升监测预警、灾害评估、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加装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环节、危险区域、重要岗位及影响生产作业安全的环境状态进行监控和预警。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加大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十)加强城市风险防控水平

1.加强城市安全规划引领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发展要求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其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要以安全为前提,编制完善重大危险源布局规划、城市水系规划,深化城市地震、气象、地质等领域风险评估,优化城市综合防灾布局。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工作,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城市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严格安全准入,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2.推动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严格执行城市安全法规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强化技术标准对城市运行安全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在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道路水上交通、工程建设、出租房屋、既有房屋、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加油(气)站、电力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以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低空民用无人机管控等重点领域,新建相应安全和应急设施,加快改造不符合标准的现有设施,提高城市安全防范的韧性,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

3.加强城市基础安全保障

采取综合管廊模式,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对城市交通、通信、供水、排水防涝、供热、供气、供电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加强全过程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及时进行更换和升级改造。将消防站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同步组织实施,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使用责任机制,依据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市主次干道中央隔离护栏、快速通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条件。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和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场所服务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强化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测和重点景区的实时监测,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4.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

加强对城市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建立涵盖相关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的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突出涉危企业、液化气充装站场、加油站、建筑工地、粉尘涉爆企业等工业危险源,各类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学校、医院、旅游景区、专业批发市场、车站、城中村、高层公共建筑等城市人员密集场所,供电工程、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城市公共设施,针对上述三类主要城市风险源可能造成的火灾、爆炸、中毒、拥挤、坍塌、交通事故、大面积停电、停水等事故灾难,全面进行摸排,评估危险指数。

5.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

实施城市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分级分类监管,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的具体情形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提高城市风险防控能力。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及时更新发布。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场所和活动,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强化极端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加强地震风险普查及防控,强化城市活动断层探测,积极防范自然因素引发城市安全事故。

6.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除患必尽。进一步完善城市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快提升在线安全监控能力。强化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施工前作业风险评估,强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塔吊、脚手架在使用和拆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房屋安全鉴定标准,加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危房整治力度。加大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严格治理建筑擅自拆改和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加强老旧建筑、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幕墙、道口遮阳棚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建立自我管理机制。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影响应急通道畅通的障碍物等问题。全面整治城市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公共居住区域日租房现象,从严打击以日租房之名开办黑旅馆等突出问题。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城市桥梁、易积水路段和高铁沿线外部环境等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整治,保障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加强长输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游船、大型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及景区自然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检修维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和输水、用水线路的冰冻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十一)巩固基层应急管理基础

1.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

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深化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应急指挥体制,统筹领导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一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完善基层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1+X”机制,设立若干专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协调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调整完善机构职能。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装备标准化建设,制定基层应急管理装备配备目录,分类分重点储备,提高基层应急装备规范配备率。

2.强化基层网格管理能力

全面推进应急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纳入网格管理日常重要职责。制定完善网格日常职责清单,推动功能区专属网格管理专业化队伍建设,实施网格员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网格员识别灾害事故风险隐患的能力。建立问题隐患报办分离制度,对网格员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统一纳入重大隐患举报奖励范围,完善考核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网格员绩效考评中的权重,与评先评优、薪酬待遇挂钩。

3.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持续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灾害灾情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十四五”时期,新洋经济区创建并被命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不少于7家。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加强社区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推动家庭储备灾害应急物资,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设立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灾害信息员,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发挥灾害信息员在灾害隐患排查、灾害预警信息传达、灾情统计上报、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和资源整合利用,提高应急物资与设备设施综合应用、灾害预报预警、救灾应急指挥、灾害救助、防灾宣传教育、风险排查整治能力,提升辖区综合防灾水平。

(十二)提升社会全民共治能力

1.深入系统开展宣传学习

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村居党委、机关各党支部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在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经济区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

2.强化监管监察能力培训

加强对综合执法局和各村居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风险管理、安全技术、事故案例分析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安全专业素养。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推动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突出重点岗位人员培训

针对性地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着重加强职工基本技能水平、操作规程执行能力、岗位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增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能力。高危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开展新上岗、转岗、复岗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对员工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在岗员工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晋级培训。

4.完善应急素养提升机制

深化应急文化实践研究,巩固和拓展全民应急素养提升渠道,探索建立应急素养指数评估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法制讲座,深入推进应急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各类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打造“红十字救在身边”品牌,健全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推动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在重点行业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升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积极推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及其客户端)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应急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培育应急文化。大力推进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广泛开展村居应急知识竞赛、家庭用电用气用车应急知识讲座、家庭安居应急经验交流分享、高层住宅电梯使用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促进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素养提升。

五、重大工程项目

(一)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3号)文件要求,对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和《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版)》创建标准,加强城市安全运行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按照国家、省、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亭委办〔202067号)设定的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时间节点,紧扣全面提升城市安全源头治理水平、城市防控水平、城市安全监管水平、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和城市应急管理水平等5项主要任务,全力开展安全城市建设。

2021年,启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到2022年,新洋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达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申报要求,初步构建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辖区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

(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要求,在新洋境内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风险普查工作。建立灾害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制定普查总体方案,开展普查宣传培训、普查图层技术支持等前期准备工作。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通过开展普查,摸清辖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2023年至2025年为巩固提升阶段,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查漏补缺,应用于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改造工程

推进社区应急避护场所及相关指示标识的建设,提升社区减灾的基础设施,提升城乡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按照相关要求,“十四五”时期完成2个固定避难场所(城北公园、城北生态公园)和1个中心避难场所(新洋第二实验学校)建设任务,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安置服务。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充分考虑各类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建成便捷、完善的应急疏散通道网和具有基本生活保障功能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至规划期末,城镇人均固定避难场所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

(四)城市专职消防能力建设工程

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盐城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30)》,满足“消防站5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和“就近服务,战略支援”的原则,实施专职消防站建设工程。

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建站思路和“队站一年建成,装备两年配齐”目标,推进人民北路北闸消防站建设,弥补辖区救援“盲点”,实现同步辐射近郊镇救援。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任务

将应急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将应急管理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规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实施规划重点工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依据本规划方案并结合地方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逐级分解落实规划重点任务和目标指标,加快启动规划重点项目,积极推动规划实施,确保规划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

(三)加大资金保障

制定相应的资金保障计划,保证投入到位,确保规划具体任务和重点工程有效实施。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应急投入长效机制,拓宽应急投入渠道,重点落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重点行业事故防控、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

(四)完善配套政策

制订税收、投资、产业、金融、人才等领域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间的统筹协调,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应急管理现行各项支持政策,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五)严格考核评估

强化跟踪考核,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划期间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制定目标落实情况、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标准以及责任考核办法。牵头部门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对目标、具体任务、重点工程实施动态监控,根据实施情况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通过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激励制度,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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