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1 10:08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33号,邮编:224000,电话:0515-8811728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亭湖区供销合作总社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所有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时效性等方面均取得进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人事变动,我社及时调整区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科室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登记台账,由信息公开栏目负责人登记公开信息,办公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2、学习贯彻《条例》,提升能力水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提高区供销总社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确保干部职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规范操作;明确了区供销总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分工,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科室,要求各科室各司其职,抓好落实;立足单位职能,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3、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各项制度。为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信息公开工作由区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事项报分管领导把关,由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审核,把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经保密审查后及时予以发布,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

4、规范人员操作,提升管理水平。区社要求公开栏目负责人日常巡检栏目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及信息内容质量等,每月按时报送信息公开月度统计表,对“市长信箱”、“依申请公开”等各类信访件及时进行网上答复,主动接受网民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4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队伍不够健全,没有信息公开专门机构,未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足、服务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信息发布审核等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存在发布不及时、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公开力度不够等问题。2022年,我单位将努力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