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8 11:02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ing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城管局联系(地址:人民北路58号,邮编:224001,联系电话:0515-88177385)。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共公开14条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4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收到申请数为3件,已办结。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对照《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及时、主动、准确和规范。本年度主动公开了以下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分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人员信息等方面内容。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突出规范、及时、准确的办理原则,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时高效回应依申请公开人的要求。三是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所有发布的公告公示、行政审批、政策解读、城市管理领域新闻等都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城管局栏目公开的分类工作,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建立了层级审核制,严把内容和时间关,实行监督办理一体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主动公开信息1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1.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不到位。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未能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尤其在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过程中,不够细致谨慎,出现了过期未公开的问题,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要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不到位。部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文件资料分类把握还不够到位。要加强培训,加强科室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