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宝瓶湖街道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宝瓶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5日
宝瓶湖街道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宝瓶湖街道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有关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将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与当前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全省开展的“两在两同”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紧扣时间节点,强化工作重心,深化“五个一批”摸排,严格标准要求,切实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真正将有需要的人报上来,切切实实将党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推进“五新”主城建设贡献力量。
二、准确把握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和标准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街道低收入人口认定主要针对户籍人口认定,范围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四类人群。其中,前两类按照已有规定进行认定。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盐城市2020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07元),扣减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年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请各村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关,准确认定低收入人口。
三、紧扣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在户籍所在地依申请开展。已确认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不再重复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参照低保对象确定的相关规定,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认定。各村要规范认定程序,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困难群众主动申报。要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作用,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大力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认定工作。
(一)动员部署(8月26日-30日)。根据区民政局低收入人口认定和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安排,街道完成动员部署会召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人员培训,为后续工作开展做好有关准备。
(二)组织实施(8月31日-10月10日)。重点通过“五个一批”的方式将各村真正有生活困难的群众摸排出来。
1、摸底排查一批(9月5日前完成)。通过村干部、村网格员走村入户,深入群众家中,面对面了解其基本生活是否存在问题,以及住房、医疗、孩子上学等方面是否遇到困难。重点瞄准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近年来申请低保未确认的和动态管理退出低保的对象、残疾人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近年来临时救助对象等,对符合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条件的,及时认定。
各村入户走访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特别是社会救助协理员、村网格员的作用。对于了解到的情况,入户走访人员要详细记录并帮助其提出申报。
2、监测发现一批(9月30日前完成)。街道通过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信息共享、交叉比对,及时汇总更新获得专项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筛查出未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口,并及时反馈到各村。各村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监测预警,主动发现低收入、高风险的病残家庭和遇到急难事故的困难家庭,尤其对近年来医疗费个人负担5万元及以上的重病患者,进行逐个排查。
3、申请审核一批(9月30日前完成)。街道统一制作图文并茂、简单明了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解读和申请指引,方便困难群众了解掌握、便捷申请救助帮扶。通过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政策宣传,引导和发动困难群众申请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
4、基层上报一批(9月30日前完成)。各村通过核查出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职责任务,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组织重要工作内容,主动发现、及时上报困难群众有关情况。
5、信访化解一批(9月30日前完成)。各村通过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媒体报道信息等,及时分析、调查、研判出有潜在风险的困难对象,将信息汇总到社事局,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帮助其申请救助。
(三)检查验收(10月11日-10月15日)。社事局、农业农村办、督查中心及部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反馈。
四、做好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
各村要通过日常走访、随机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组织动员村组织、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村网格员等在日常工作中随时走访探视困难群众,发现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上报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各村要按照一定比例定期对低收入人口进行抽查,对抽查到的监测对象要主动入户探视,了解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将低收入人口数据与医保、教育、就业、民政、乡村振兴部门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发现低收入人口家庭变化的相关情况。
动态监测的重点内容是: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待遇发放等救助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将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书记亲自负责,亲自过问,专职人员要认真负责,通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规定时间内有力有序推进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涉及民政、应急、司法、财政、乡村振兴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方能将此项惠民实事工程办好办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新媒体、信息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对象范围、标准和认定程序,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规定。向困难群众宣传党的兜底保障政策,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为顺利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