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的通知》(盐农牧〔2021〕18号)的通知精神,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局、国土分局组成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验收认定工作小组。8月2日,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成工作组,对亭湖区五个乡镇和宝瓶湖街道自查认定合格上报的省级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现场验收。工作组对照《亭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验收认定评分表》,逐项进行技术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全区共有149家省级规模畜禽养殖场总分达到80分以上,被认定合格,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附后)。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