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559885/2021-16201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亭湖区便仓镇 发文日期 2021-07-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建立便仓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办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规定,担当作为、依法履责,按照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维护金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工作机制

成立便仓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有:

组  长:张敬富  

副组长:王友云  王跃东  高丹凤  奚胜中  潘正明

  朱青海  张振东

成  员:卞  伟  李永刚  杨正亚  丁玮玮  王  平

  韦玉和  蒋正刚  季明安  卞荣和  黄传根

  田松菊  邵刘勇  朱从坤  陈桂华  刘龙华

  马富强  卞信国  卞咸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便仓镇农经站),为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并向村(社区)和有关部门通报非法集资突发事件信息;督促、检查相关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召集会议;组织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完成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村(社区)和各责任单位落实分工职责,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处非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本辖区和分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到位、体系完善、机制健全、保障有力。

三、任务分工

1、农经站: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派出所:受理非法集资案件的举报,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依法查询、冻结、扣押和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保护群众利益;参与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

    3、宣传办: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4、综治办: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接待群众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财政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和查处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6、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便仓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工作,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依法认定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并进行查处。

    7、民政办:负责职责范围内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工作,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性质的认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和善后工作。

    8、村(社区):各村(社区)应建立处非监管台帐,负责对村(社区)区域内的单位、住户排查了解,及时发现上报。对镇下发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密切配合,提供工作线索。加强处非宣传力度,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健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协调联动,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确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推进。

2、迅速落实。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机制的要求,结合本村(社区)本单位实际,迅速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全面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3、强化督导。对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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