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6056/2021-1480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亭湖区 发文日期 2021-06-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亭湖区“十四五”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一、总体要求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属地推动、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加强主体培育、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升级,推动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区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3家,新增“新三板”和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50家以上;引导上市(挂牌)公司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规模,进一步提高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企业股权融资额,力争五年内上市挂牌公司资本市场融资额逐年增长。

三、重点工作

一是每年建立10家后备企业“基础库、培育库、冲刺库”,将优质企业纳入全市“金种子”计划进行重点培育。二是分类指导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三是通过搭建资本对接平台,支持企业发债和股权融资等方式,推动“产业链+资本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拓宽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渠道。四是建立企业上市服务“绿色通道”,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推介活动,积极招引优质外地上市公司落在本地。五是提高已上市(挂牌)公司再融资能力,支持新三板企业转板上市。六是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行。

四、激励政策

一是分阶段给予境内上市企业600万元奖励,境外上市奖励300万元,外地上市企业迁入我区奖励200万元。二是企业挂牌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分别给予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转板上市再给予200万元奖励,外地新三板企业迁入我区奖励50万元。三是企业在江苏股交中心价值板挂牌奖励50万元,在未股改的其他板块挂牌奖励5万元。四是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按照融资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五是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六是优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用地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强化联动服务,建立区、镇(街道、经济区)两级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每年制定详细上市(挂牌)重点工作计划,定期通报推进情况。

 

打印 关闭